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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学懂用好《禁毒法》 深化禁毒创和谐(图)
2008-06-03 09:21:18

    《禁毒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汕尾市禁毒办和汕尾市公安局于5月29日在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学习贯彻《禁毒法》培训班。各县(市、区)禁毒办、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市劳教所、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治安科、监管科、法制科、戒毒所、禁毒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局禁毒队、刑警大队、市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中心等相关单位参加了此次培训班。汕尾市禁毒委委员、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禁毒办主任黄定明,市禁毒委委员、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越,市禁毒办副主任蔡瑞洲出席了此次培训班开班前动员大会,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李梓绿主持会议。

    黄定明副书记在开班动员讲话中阐述了《禁毒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总结了《禁毒法》的五大亮点,他要求学员要深化学习,增强自身禁毒业务能力,从而推进禁毒工作取得新突破。市禁毒办禁毒科郑峻明科长和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李建群副支队长分别给学员作《禁毒法重点问题解读》和《禁吸收戒工作及法律的应用》两个专题辅导讲座。

    李越副局长作了总结讲话,他要求全市各地禁毒部门一是要抓住《禁毒法》实施的有利契机,全面强化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性保障措施;二是要尽快理顺、完善禁毒工作体制;三要着力做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四是要坚持严打严防,为北京奥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他指出,各地禁毒部门要在原有部署的基础上,按照省、市禁毒委总体思路和部署要求,不等不靠、因地制宜、抓住重点、强化措施,早认识、早部署、早行动,全面推进《禁毒法》贯彻实施工作,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努力在新的起点开创汕尾市禁毒工作新局面。(林丽群 陈夏阳 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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