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正规化建设考核组高度评价深圳市公安局示范局创建工作
为检验全国50个正规化建设示范局2005年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公安部委托各省厅对本省示范局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成绩直接上报公安部备案,届时公安部将进行抽查。由省厅政治部副主任王均科任组长的省厅考核组一行7人,对深圳市公安局进行了考核。在为期4天的考核中,考核组对深圳市公安局巡警、刑警、交警支队及福田、宝安、龙岗分局的18个基层单位的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核。在考核结束后的情况反馈会上,王均科同志代表考核组以“决心大、力度大、变化大”概括了本次考核的总体印象,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了深圳市公安局示范局正规化建设取得的成绩。
一、六个“了”概括出深圳警队的新风貌
深圳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专门成立迎检领导小组,由李锋同志亲自挂帅。李锋同志多次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迎检工作,听取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王剑平、刘宽志等局领导也亲自参与筹备,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圆满完成此次考核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深圳市公安局在狠抓民警思想发动上下功夫,全局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突破。各级领导、广大民警对建设正规化示范公安局的认可度、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投身到正规化建设当中去的自觉性、主动性大幅提高;人民警察的职业光荣感、责任感和自豪感明显提高。在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考核组要求分局局长袁湘滨脱稿简要概括开展正规化建设以来有哪些明显的变化和收获时,袁湘滨同志顺口说了6个“了”:队伍好带了,战斗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了,开展工作顺利了,环境优美了,指挥效率提高了。
二、“一本书”成为最抢眼的风景
在本次考核中,深圳市公安局颁布试行的《深圳警察通令》(以下简称《通令》)格外吸引考核组的眼球。考核组成员一致认为,深圳市公安局在着力打牢建章立制等基础性工作上有了新突破。《通令》对该局民警的岗位职责,有了一个统一的、明晰的、操作性强的界定,解决了各个岗位“干什么、怎么干、干好干坏”的历史性难题。《通令》内容标准最统一,调节的对象最广泛,是全国公安机关队伍制度建设的里程碑,是检验示范局建设工作成果和民警绩效考核的标杆,是民警提高素质的百科全书,具有首创性、前瞻性的重大现实意义。
考核组在点评中一致认为:“一个新警,只要他认真地看《通令》,就知道该干什么。《通令》在深圳市公安局范围内,明确了岗位职责,打牢了示范局正规化建设的制度基础。”
王均科同志还代表考核组对该局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实事求是。在示范局建设“建什么,怎么建,为什么建”的基本问题上,要紧紧围绕中央“13号文件”,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公安部的决策,进一步统一思想。防止盲目和冲动,坚持实事求是,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二是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这几年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都可以在执法为民的思想上找到根源,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在正规化建设过程中,更要不断打牢这个思想基础。
三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解决涉及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上,力求取得更大成绩。第一创新管理体制;要向机制、体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要警力;第二要落实 “三个必训”工作;第三要抓好绩效考核。把握住“上网、省事、入心、见效”,这八个字,千万别越搞越复杂。
四是进一步增强正规化建设的科技含量。正规化建设的科技含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要多多吸取鲜活的、行之有效的现代科学技术。(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