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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设有办公室、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警备督察、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边防管理、消防管理、监所管理、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信息通讯、装备财务、宣传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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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成果 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新跨越(广州)
2005-08-26 16:06:46

    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中,广州市公安局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50个大中城市公安局示范单位和全国“一省四市”正规化建设重点指导单位。面对重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决心不辱使命,既视为机遇,也当作新挑战,把上级公安机关的信任作为鞭策,全力以赴做好“样板工程”。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穗生同志亲自挂帅,迅速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专门抓、业务部门具体抓、正规办协调抓”的工作格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正规化建设的推进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领导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同志专门作了批示,要求立即作出回应,做好宣传推动工作,将情况报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广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巩固、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正规化建设的六大体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广州的信心、底气源于:

    十几年的警务公开及规范化建设探索,为正规化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广州市公安局就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直接领导下,对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进行探索。首先以“两公开、一监督”为切入点,着力于“窗口”单位服务功能的改进。1999年实行“警务公开”,已从单一的改善“窗口”服务,逐步向行政管理、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领域的改革扩展。2001年,根据省厅6号令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按照“依法、便民、廉政、高效”的要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七抓”工作思路为主线,创新思维,在工作规范、行为规范、装备规范和监督规范上全力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初步摸索出一套切合实际,标本兼治,良性循环,覆盖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警务规范体系。

    一抓规范执法。把监督、防范工作延伸到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对执法主体、内容、程序、行为、责任、监督等方面逐项加以细化,使执法工作有了一套明晰细化的规范标准。拟印《民警执法工作必读》及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指导一线民警正确开展执法活动,初步实现了“执法四化”: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经常化。

    二抓建章立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狠抓“废、改、立”,先后制定《执法工作十条规定》、《巡逻警车管理办法》、《广州市公安局及其民警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办法》等制度,完善、修订了各警种、部门共36类警务规范汇编,把执法、管理、服务、监督等各项制度融入到规范汇编之中,切实改变了“标准接二连三,制度堆积如山”的状况。

    三抓科技强警。在全国公安机关中率先开通了互联网网站——“广州公安金盾网”,实行网上报警、网上申办业务等,开发了110异地报警功能系统。同时,以“金盾工程”建设为重点,构建公安信息科技平台。至2004年,已建成一个覆盖全市、享有光纤资源超过13000多纤芯公里的公安专用通信网,公安综合信息系统的子系统拓展到26个。并全面推行OA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办公效率,节约行政成本。

    四抓教育训练。坚持岗位练兵与集中强化训练相结合,抓好“三个必训”、训考分离和不合格复训制度,结合公安业务创新练兵模式,法制部门举办诉讼培训练兵活动──模拟法庭,通过现场点评,丰富了民警的执法办案技能,达到了贴近实战的练兵效果。在广东省公安机关大练兵竞赛中,广州市公安局总成绩高居全省第一,其中督察、网监、科技通信、经侦、治安、交警、出入境等警种以七个第一、两个第二的优异成绩力克群雄,取得竞赛好成绩。

    五抓内部管理。市公安局大胆改革行政管理模式,通过完善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人、财、物”的管理,规范人事管理、民警招录、教育培训、警察行为举止、年度考核、财务管理、日常办公秩序等。

    六抓窗口服务。以硬件建设为基础,以软件建设为核心,以政务公开考评为载体,按照周部长“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对窗口民警加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办证窗口实行“阳光作业”,公开办事指南、程序、时限、结果、告知等事项,降低柜台敞开式办公,与群众平起平坐,增进警民间的感情交流,杜绝“冷、硬、横、推”和“四难”现象。及时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新举措:通过语音电话、互联网站预约办证;户政由原来的三级办理减为二级办理;出入境办证使用便利服务卡,实行申请、缴费一条龙服务;方便、快捷、高效。警务规范化建设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制定、落实便民利民措施6719条,通过开展爱民活动,广州警队已逐步由限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七抓监督规范。广州市公安局坚持专门督察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补充,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相统一,通过局长接待日、专线电话、110投诉机制、聘请廉政监督员等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随时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并实行领导挂点联系制度,直接督促、指导基层派出所的队伍建设工作。

    开展警务规范化建设给广州公安警队带来可喜的进步,在打防管控一体化、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服务群众、警务保障等方面显露成效,执法服务规范体系不断完善,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明显提高,初步建立起职责明晰、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建设。2004年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的民意调查显示,受访人员对广州市公安机的总体服务满意度达90.2%,同比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其中办事效率满意度为91.8%,同比提高了19.6个百分点。2004年,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平均成绩为85.48分,与2002年、2003年相比分别提高了9.65%、3.81%。2004年全市刑事案件总量与2003年相比下降3.8%,全市破案数首次突破5万宗,破案率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上升,社会治安保持向好的方向发展。

    在正规化建设的进程中,广州市公安局着力于:

    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精心打造队伍正规化建设样板工程。

    经过多年的警务规范化建设实践,广州市公安局深刻认识到正规化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应随时代发展和改革而不断深化,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实施“三步走”方略:第一年抓基础,第二年抓攻坚,第三年抓巩固,把正规化建设的20项工作任务直接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上下联动,掀起广州市公安机关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新高潮。

    在巩固已规范的行政服务、内部管理、执法执勤、教育训练、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深化、提高。在促进人事制度改革,改善用人环境工作中,市公安局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任前公示、任期制、票决制、考察考核、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挑选5个派出所作为首批干部锻炼基地。在区分局、县级市局局长全部进当地常委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派出所所长兼任所在街镇党政班子副职的工作。从2004年起,实行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制度,97名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挂点185个派出所。自实行该项制度以来,领导干部在所挂单位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近百条,帮助基层派出所解决了不少存在的困难。

    “向素质要警力,向素质要战斗力”,是广州市公安局推进教育训练改革的口号。市公安局以大练兵为载体,在训练模式和方法上逐步实现从学历教育向职业培训的转变,从课堂教学向实战演练的转变。加快实战训练基地——“大尖山”的建设,使教育训练趋向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实战技能和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市公安局成立了治安联防队伍管理办公室,管理政府组建的治安员队伍,指导全市各区、县级市治安联防工作。从中挑选一些学历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治安员组成治安员纠察队,对广州市治安员队伍的执勤情况进行纠察。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认真整改“大接访”中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切实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到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之中。

    市公安局不断改革警务模式,研究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印发《广州市公安局巡逻警用汽车使用管理及巡逻执勤十条规定(试行)》;统一清除警车上的防晒纸;驾驶警车时要求必须着装;巡逻警车车窗不得全封闭;实行机关警力下沉,市局和分局抽调20%的机关民警下放基层;坚持实行青年民警在双休日义务巡逻;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社区民警工作,建立治安防控新网络等。同时,广州市公安局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不断谋求警务运作的跨越式发展,加快110应急联动指挥调度系统的建设,构建起卫星影像图系统、警车定位系统、图像的中心系统,有效地提高了警务调度速度,对科学布控警力、加强出勤管理以及运作成本核算提供了技术支撑。

    市公安局还在原有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对年度工作综合考证制度和三级考评体系进行深入探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广州市公安局民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七大方面对民警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制部门结合执法质量专项检查,开展了羁押监管场所、留置、“两个随意”等8项专项治理,制定了《广州市县级公安机关2004年度执法质量“十优”案件评选工作方案和评选标准》。并建起具有指导作用的法规库。该法规库改变单纯罗列法规条文的传统做法,以案件类型为主线,将定性、取证、处理等主要办案环节的基本要求、法律依据、法律文书、相关案例一一分解列出,方便民警对照运用。

    立足未来,着眼长远,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社会形势相对比较复杂,要顺应广州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圆满的完成公安部赋予的重托。广州市公安局认真研究思治策略,把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与大练兵、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建文明城市等有机结合,在巩固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求深、求高,采取“五项措施”,抓好“四个结合”,以更好的达到“提高三个水平”,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实现从传统警务机制向现代警务机制的新跨越。

    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二是示范先行。按照基本要求整体推进,关键环节重点突破,示范先行典型引路等多种方法,稳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三是狠抓工作立项。要针对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队伍管理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等,进行立项,建章立制,努力在打造广州特色上下功夫。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正规化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凡所在单位正规化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落实、存在问题多的后进单位,其单位和主要领导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五是加强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正规化建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抓好四个结合:一是把队伍正规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维护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紧密结合,努力建设“安宁羊城”。二是把队伍正规化建设与推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和提高紧密结合,努力实现全市公安机关“一个跨越、五个转变、六个突破”的工作目标。三是把正规化建设与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努力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四是把队伍正规化建设与推动公安工作改革和创新紧密结合,努力打造广州特色。

    提高三个水平:1、以建设诚信窗口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契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出入境、户政、交管、消防、派出所等五个业务部门为重点,加强诚信建设,大力推进“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2、以深入贯彻内务条令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抓好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以及省厅1-7号令等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是以派出所日常管理规范为重点,加大对新型社区警务模式的探索和研究。3、以大力推进数字警务为手段,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大办公自动化应用力度,提高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优化整合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的整体效应。(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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