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深化和提高的内容
一、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开发应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辅助系统(联网版),进一步解决交通事故处理不公的问题。系统涵盖了高速公路14种基本事故形态和40种违法行为,并根据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生成829种定责模型。一宗事故当录入事故形态和驾驶人违法行为后,系统自动检索定责模型并提出认定责任的意见,电脑认定意见与人工认定意见一致的,系统自动打印责任认定书。与人工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由大队集体讨论定责,并在电脑中注明理由。系统的开发应用,提高了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准确性,对同一类交通事故实现全省交警部门定责一致,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统一规范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
(二)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进一步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效率。为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效率,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规定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受伤人员自认为伤情轻微,当事各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只对赔偿有争议的交通事故(此类事故约占事故总量的80%)在适用简易程序的同时,实行快速处理。对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由接警台在接到报警后通知就近的巡逻民警快速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简要了解情况、固定证据,迅速指挥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顺畅。对事实、成因基本清楚,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调解无异议的,由民警现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决定书》,明确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和损害赔偿事项。通过实行快速处理,平均每宗事故一般只需10分种即可处理完毕,而以往则平均需时40分钟,大大提高了事故处理工作效率,使交通事故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三)推广应用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为深化事故处理执法规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开发应用了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并实行支队、大队、中队三级联网。系统实现了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计算机流程化管理,所有交通事故都由计算机受理登记,报警回执全省统一编号,一经生成不可撤消,解决了交通事故立案不规范和不依法定程序办案的问题。系统还规范了事故处理法律文书,使文书档案实现了电子化管理。
二、深化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规范化建设
推广应用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电脑四级联网,实现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共享和记分转递,交警中队录入交通违法信息后,驾驶员可以在违法地任一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同时,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与罚款代缴银行联网,违法驾驶员在银行缴纳罚款后,直接接受违法处理和记分,避免了违法驾驶员接受违法处理时,在交警部门和银行之间往返奔波,方便群众,解放警力。另外,还开发了暂扣车辆远程管理系统,实现违法系统与停车场联网,强化对扣留车辆管理,杜绝停车场随意放行车辆、乱收费、刁难群众等违规行为发生。
三、深化车管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在全国率先开发应用驾驶员信誉查询系统,建立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个人档案并提供查询。在推广应用事故、违法、违法转递、驾驶人管理等4个系统,并实现全省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开发应用了驾驶员信誉管理系统,驾驶员在省内发生交通事故或因交通违法被查处,将被系统记录在案。驾驶员可以在档案所在地查询到他在全省范围内历年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同时,建立驾驶员信誉档案,也给用人单位、保险公司等部门考察驾驶员提供了参考依据。该系统12月15日在中山启用,并于05年1月10日在全省推广使用。
(二)委托汽车销售单位代发牌证,在大型汽车销售市场设立代发牌证服务点。为方便购买新车的群众上牌领证,该局委托汽车销售单位代发车辆牌证,并在车行集中的销售市场设立代发牌证服务点,群众购买国产新车,直接在车行或服务点上牌领证,既利用了社会资源,又方便了群众。
(三)在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设立机动车转移登记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方便群众办理旧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该局在旧车交易市场设立了机动车转移登记服务窗口。通过与车管所联网,群众在交易市场交易后,直接在服务点办理车辆过户、转出业务,而以往,群众办理旧车转移登记往往需要往返车管所4趟。同时,在旧车交易市场设立服务点,使上市交易的旧机动车全部通过服务点进行入户资料核对、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比对,防止了被盗抢车、走私车等非法车辆流入交易市场,群众进行旧车交易更加方便、放心,同时也促进了旧车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目前,中山市已在五个旧车交易市场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点,在全国地级市中,中山市的旧车交易量最大。
(四)开发应用机动车驾驶员长途考核监控系统,保证长训质量。为加强对学习驾驶员长途训练的监督,该局开发了驾驶员长途考核监控系统,通过在教练车上安装监控仪,每5分钟拍摄一张学员驾驶教练车的图像,并存入智能存储卡,到达长训基地后,由基地提取图像并行核对,符合长训要求的,予以签章,并安排道路驾驶考试。通过应用驾驶员长途考核监控系统,有效杜绝了长训途中教练员代学员开车的问题,保证长训质量,提高了学员的道路驾驶技能。目前,中山市已在所有的教练车上安装使用了长训监控仪。
四、拓展了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功能。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在已有机动车管理、驾驶员管理、违法处理子系统后,该局又再开发应用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辅助系统、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驾驶员信誉查询系统、驾驶员长途考核监控系统等7个新系统。同时,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与全国版机动车驾驶人“统一软件”无缝联接,功能更齐全、覆盖的业务面更广,实现了与全国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了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水平。
五、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规范汇编含检查标准、警务公开标准和示范教学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结合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实际,该局进一步修订了车辆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规范汇编,并修改完善示范教学片和检查评比标准,统一了警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经过试点单位检验,符合业务工作和基层实际。
第二部分:工作成效
一、强化了交通管理的服务职能,提高了交警部门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初步解决了交通事故处理难、处理不公的问题。
三、利用车行、银行等社会资源,方便了群众。
四、加强了信息化手段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促进了警务执法活动的规范化、程序化、智能化。
五、为全省交警部门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培育了现场。
第三部分: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上级领导对交警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厅领导多次到惠州、中山检查指导。
(二)交管局把试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责小组。专人负责,限期完成。期间,该局先后召开4次局办公会,并在中山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深化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各专责小组派专人驻点指导。期间,局、处领导多次深入中山检查指导,局规范办每周到中山检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工作组按照工作进度表的要求,逐项抓落实。
(四)试点单位高度重视,全警动员,认真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精心培育示范点,狠抓民警培训和全面推开,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规范执法为核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深化试点工作中,该局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事故处理难、处理不公为突破口,开发应用高速公路事故认定辅助系统;推行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事故处理久拖不决的问题;应用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解决不依法定程序办案的问题,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以强化服务职能为重点,不断提高车管部门的服务水平。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不断推出车管便民服务新措施,将国产新车入户、旧机动车交易过户等业务延伸到汽车交易市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同时,开发应用驾驶员信誉查询系统,为驾驶员本人查询自己的驾驶信誉提供便利,给用人单位、保险等有关单位考察驾驶员的驾驶经历和事故记录提供依据,实现了对驾驶员的有效管理。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促进队伍建设和业务管理。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不断拓展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推动全省交警部门四级联网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努力实现警务活动的信息化操作和智能化管理监督,促进队伍建设和业务管理,不断提高交通管理警务规范化建设水平。
第四部分: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认真贯彻全国“二十公”和省“十九公”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推广中山深化试点的成功经验,全面深化交警部门警务规范化建设。
三、以规范执法为核心,坚持执法为民,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四、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创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和谐广东做出积极贡献。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