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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公安部督办的陈×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开庭审理
2006-09-27 15:55:22

    2006年8月15日至17日,揭阳陈×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揭阳市人民法院刑一庭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该组织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多项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14名被告人当庭受审。在法庭质证、辩论中,该组织1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作有罪辩护,被告人陈×生等14人对检察机关指控主要罪名供认不讳。

    据检察院指控,以陈×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犯罪行为有:

    一、贩卖毒品,敛集财力

    该组织骨干成员陈×龙、邹×金、许×盛、陈×生、“阿贤”按照陈×生指使,于2005年2月至10月15日,在揭东县金色年华、揭阳市东山东悦酒店、“飞吧”迪士高等娱乐场所贩卖毒品“摇头丸”1300粒、“K粉”792包,牟取暴利178200元。

    二、纵凶行恶,故意伤害

    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采用暴力手段,多次故意伤害他人。2005年8月,陈×生得知金色年华的女领班张×丹在金色年华贩卖“摇头丸”、“K粉”,与其抢生意,遂指使陈×龙、“阿贤”前往“教训”张×丹。8月7日晚11时许,“阿贤”在金色年华二楼吧台附近对张×丹进行殴打,致张×丹脾脏破裂全切除。

    三、滋事斗殴,称霸一方

    2005年3月,陈×生要求金色年华老板杨×标将西附楼二楼包厢改装成“麻将”房公开设赌,遭到杨×标的拒绝,遂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当年3月24日,该组织成员吴×烨与陈×生到金色年华消费,吴×烨故意脱掉上衣跳上“迪吧”舞台捣乱,被保安拖到台下,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陈×生闻讯后借机纠集陈×龙、“阿贤”等人殴打金色年华保安,并以陈×生、吴×烨被打伤为由进行敲诈勒索。杨×标迫于陈群生等人淫威,于当天支付2万元给陈小生,但陈×生仍不肯罢休。当晚,陈×生、黄×平等纠集上百人到金色年华夜总会,强行将消费场地占满,致该夜总会无法正常营业。

    四、猖狂袭警,妨害公务

    2005年5月下旬,陈×生伙同蔡×丰在揭东县埔田镇南湖村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陈×生从中牟利三千多元。在此利益驱动下,同年7月15日,陈×生、吴×森等人在揭东县曲溪镇寨一村合伙开设赌场。同年7月31日晚,揭东县公安局曲溪派出所组织民警查处该赌场时,吴×森立刻把赌场的灯关掉,随后吴×森与杨×鹏、吴×龙(另案处理)、吴×标一起殴打协警员吴×煌,吴×龙还用开水泼向吴×煌,致吴×煌身体多处被烫伤。吴×标还用拳头殴打民警吴×鸿,致民警无法执行公务。

    五、借资诱赌,非法拘禁

    2005年8月28日21时许,林×雄等人诱使被害人李×金到揭东县月城镇卓×的亲戚家进行赌博。期间,林×雄借现金给李×金继续赌博,至8月29日7时许,李×金共欠林×雄30万元赌债。之后,因李×金无钱还债,林×雄即伙同卓×等人将其带到揭阳市东山富榕大厦214房进行关押,逼李×金偿还赌债。同年9月1日下午3时许,林×雄伙同林武生等人窜到揭阳市榕城区梅云镇李×金的钢材门市,强行扣押李×金的钢材抵债。最后李×金被迫偿还现金15万元才了结此事。

    在庭审过程中,100余名群众参加旁听,广东省打黑办专门派员对该案进行旁听,揭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也组织民警参加了旁听。当地群众对公安机关摧毁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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