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专题报道->打黑除恶风暴->大要案回放
潮州:端掉黄明宏恶势力犯罪团伙 还百姓安宁
2006-03-23 09:28:05

        2001年3月底,潮州市警方集中力量彻底将以黄明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摧毁。在行动中,警方先后抓获团伙成员27名,共缴获军用手枪2支、冲锋枪4支、土枪4支、来福猎枪1支、各种子弹277发、汽车3辆。

        以黄明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是近年来严重威胁潮州市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团伙之一。该团伙首要分子黄明宏原隶属于郑煌犯罪团伙,后因利益纷争,不惜杀害异己,自称“老大”,并纠合网罗不法之徒,发展成为一个有30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进行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残害群众,无恶不作,在若干年的时间里先后持枪、持刀杀人作案10宗(其中3宗未遂),杀死7人,致2人受重伤;绑架、敲诈勒索个体老板及非法拘禁、爆炸报复作案约50多宗,共敲诈勒索得手人民币约600多万元,给潮州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害。

        小学文化 无业游民

        黄明宏,绰号“大个”,男,35岁,潮安县古巷镇孚中管区人,小学文化程度,无业人员。以黄明宏为首的恶势力图伙最初只是几名游手好闲的社会烂仔集结在一起在潮安县古巷镇、风摇镇及枫溪区一带不时干些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勾当。随着其臭名远扬,不少乡镇闲散人员、好赌之徒被招至摩下,逐渐形成一股流窜于乡镇结合部为非作歹的浊流。

        1993年,以负案逃犯郑煌为首的流氓恶势力团伙在潮州市区域内以公司为合法掩护,开设地下赌场,放高利贷,敛聚钱财,并购买了一定数量的军用枪支弹药、交通通讯工具,逐渐形成一定规模的恶势力犯罪团伙。1995年,黄明宏团伙为寻求势力发展,与郑煌团伙臭味相投合并形成一个拥有30多人的以郑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且拥有一定数量的枪支、弹药。此后,更加变本加利,疯狂为害社会。

        黄明宏团伙被郑煌团伙兼并后,团伙内部之间由于利益冲突屡屡发生内讧。特别是在合开赌场过程中,因利润分配不均,黄明宏自认吃亏,怀恨在心,伺机报复。1998年底,黄明宏及其团伙成员在佛山市将恶势力犯罪团伙首要分子郑煌枪杀后,原郑惶恶势力犯罪团伙内部激烈火拼,重新纠合成以黄明宏为首和以陈作隆为首的两个对立的犯罪团伙。黄明宏团伙沿袭了原郑煌团伙的作案手段,盘踞于潮安县及枫溪区一带不断扩张势力,攫取钱财,购买武器弹药,并形成一个有骨干分子6人、成员24人的组织结构相对严密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黄明宏自诩是团伙“老大”,将团伙成员分为若干组,分别负责物色目标、敲诈勒索、看管赌场、充当打手、杀手等,同时团伙内部还不定期地聚集分析情况,布置任务。至此,黄明宏团伙已逐步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持枪杀人,肆无忌惮。

        为了实施犯罪该团伙以非法获取的钱财购买一定数量的军用手枪、手雷等武器弹药,并肆元忌惮地在有“瓷都”之誉的枫溪区一带对私营企业老板长期进行勒索,稍有不从,动辄持枪追杀业主,手段十分残忍,严重威胁着私营企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为我市枫溪陶瓷业迅猛发展的一块绊脚石。2000年2月24日,黄明宏因勒索个体老板蔡某未遂而心生不满,遂指使该团伙骨干成员余贤彬持“五四”式手枪,对乘坐于轿车里的蔡某连开8枪,致车前部中弹6枪,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事后蔡某迫于其淫威拿出80万元与之私了。2000年8月30日晚,黄明宏因勒索未遂,指使该团伙骨干成员余贤彬、蔡焕生等经事先多次踩点后,持2支”五六”式冲锋枪在潮州大道大新乡路口,对开车经过的市开发区个体老板郭某开枪扫射,致其重伤。次日凌晨,当黄明宏等人开车窜至汕头市遇巡警拦截检查时持军用手雷及”五四”式手枪拒捕逃跑。

        敲诈勒索,不择手段。

        自1997年以来,黄明宏利用黑道上的身份,抓住被害人畏惧、怕事的心理,通过打电话自报姓名或指使团伙成员以其名义打恐吓电话、炸土雷、放子弹飞写恐吓信、持枪威胁等多种方式大肆敲诈勒索,气焰嚣张,手段凶残,先后作案29宗(其中未遂5宗),勒索到手人民币476.8万元。该团伙在实施敲诈勒索过程中,往往先对枫溪区、开发区等地的个体企业进行调查排名,然后明目张胆强行勒索,连连得手。1999年5月,黄明宏团伙因勒索未遂,其团伙骨干成员余术辉便伙同他人在枫溪区绑架朱某到揭东县玉窑船厂内关押,后用电视天线将其勒死,并用水泥沙浆将尸体注成一圆柱,技人揭阳市某溪中。1999年9月底,黄明宏勒索个体老板吴某未果,遂指使手下用信封装5颗子弹放在吴某厂房,勒索人民币20万元。2001年1月9日,黄明宏勒索个体老板谢某100万元未遂,指使团伙骨干成员蔡焕生用土雷炸谢某的厂门,从而勒索人民币20万元。2000年8月14日,黄明宏因勒索个体老板林某遭拒绝后,指使团伙骨干成员余贤彬持冲锋枪对林家大门开枪扫射,林某被迫拿出28万元私了。

        聚众赌博,牟取暴利。

       为了巩固其黑道上的地位,黄明宏团伙在其势力范围内的潮安县和枫溪区结合部一带长期开设地下赌场聚众赌博,并将赌场划分成若干个,由其团伙成员分级负责管理在操纵赌场过程中以“抽水”、设骗局、放高利贷等形式牟取暴利,用于该团伙的活动经费。同时,在开设赌场中,由于该团伙与其他流氓恶势力之间以及该团伙成员之间因势力割据、利益纠纷,又不断报复行凶或相互残杀,贻害无穷。2001年1月23日,黄明宏团伙骨干成员蔡焕生为维护其团伙利益,争夺地下赌场,指使其手下6人分持4支军用手枪,窜至潮安县古巷镇另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陈创锢家中开枪扫射,致1死4伤。2000年底,在首要分子黄明宏落网后,其团伙两名骨干成员蔡焕生与余贵彬之间为争夺赌场利益,明争暗斗。11月16日,蔡焕生在江西省信丰县一出租屋将余贤彬残忍杀死。

        非法拘禁,目无国法。

      1997年1月12日晚,黄明宏及团伙骨干成员邱经荣、余木辉等人经密谋后驾车窜至汕头市,绑架一枫溪人个体老板邱某至揭阳并关押在一船上,后又转移至福建云霄继续关押10多天,直至其家人被迫用人民币50万元兑换成港币赎因人质。1999年10月12日,黄明宏伙同团伙骨干成员余贤彬等7人在枫溪区用砖头将一个体老板吴某砸伤后用车送至揭阳市区某地非法拘禁10多天,勒索其家人人民币60万元。

        2001年6月29日,罪大恶极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首要分子黄明宏及团伙骨干成员邱经荣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正义的枪声为潮州人民撑起一片明亮的天空。

 
  33 返回顶部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