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侦破了以陈克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举摧毁了这个在深圳市水产批发市场为非作歹、欺行霸市的特大犯罪组织。
2001年2月23日,深圳市罗湖区东门海鲜市场河虾供货商郭根汉在东门市场送虾时,被人绑架毒打致死。案发后,罗湖公安分局立即成立“2·23”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死者郭根汉与犯罪嫌疑人陈伟平同为东门市场河虾供货商,为争夺河虾供货权,相互明争暗斗,分别找人跟踪、恐吓,陈伟平先下手为强,雇请6名打手将郭根汉绑架并毒打致死。
此案经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南方日报》和《羊城晚报》等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曝光后,引起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并被定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罗湖公安分局通过对东门水产批发市场商贩的调查访问,发现近两年东门市场表面上经营秩序平稳,治安状况良好,商贩、顾客、工商部门和上级领导都比较满意,实际上市场里存在较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一是海鲜市场“霸主”林立,有花甲霸、元贝霸、虾霸、海草霸、甚至海水霸;二是产生了非法的行业垄断,如东门市场原有的七家经营“花甲”的批发商,2005年5月合并为一家,按8%至19%不等的比例占股份,统一批发,按股份分红。这个由七家合为一家的“批发商”控制了整个东门市场的“花甲”生意,深圳海鲜市场“花甲”的价格统一由他们控制,外地来的养殖农民只能把货供给他们,其他经营“花甲”的商贩也只能向他们进货,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罗芳市场和布吉海鲜市场口三是在每个市场每个垄断商的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垄断,有一只”黑手”在操纵控制着他们,使他们只能安守本分,定期给这只“幕后黑手”交纳“保护费”,这只“幕后黑手”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经营秩序,以形成表面上的平衡有序。
“2.23”专案组迅速把调查情况向罗湖公安分局党委汇报,反映东门水产批发市场确实存在黑恶势力,而“2.23”郭根汉被伤害致死案与黑恶势力没有实质的联系,只是双方经商过程中产生矛盾所致。分局党委研究,决定“2.23”专案组负责审结郭根汉被伤害致死案,另成立打击“海鲜霸”专案组,以个案为突破口,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行动,先后打掉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的外围犯罪团伙3个共计22人:5月24日打掉“河虾霸”勒索团伙1个,抓获麦泽祺等10人;5月25日打掉看场收数恶势力团伙1个,抓获陈奉波等9人;5月26日打掉勒索收数恶势力团伙1个,抓获陈主淡等3人。
随着个案的侦破,犯罪组织成员的陆续落网,侦破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以陈克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也逐步暴露出来。专案组掌握了该组织大量的犯罪证据,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展开彻底打击的时机、条件已成熟。
罗湖公安分局党委将案情向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作了综合汇报,区委、市公安局领导对此案公安高度重视,专门召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罗湖公安分局和有关单位的案情分析会,制定了严密侦查措施和缉捕方案,决定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刑警支队和罗湖刑警大队各抽调精干警力组成“打黑”专案组。
10月7日晚11时许,专案组经缜密侦查,发现陈克庚踪迹,并在罗芳大酒店歌舞厅一包房内成功抓获了陈克庚及其保镖杜春军和金维兵。10月12日23时30分,专案组又抓获了陈克庚四大护法中的黄汉秦;10月15日,抓获了另两大护法王如昌和黄燕添。而该组织的几名骨干成员王如群飞刘建深、叶智肃、陈宝、李太城等则因恐吓勒索收取海鲜市场保护费于5月30日已被盐田公安分局抓获。
至此,以陈克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共有33人落网。
相关资料:以陈克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
以陈克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由东门市场一带的恶势力发展成为以东门水产批发市场为中心,逐步控制罗芳水产批发市场、布吉水产批发市场进而控制整个深圳水产批发市场,以垄断花甲、河虾、元贝、东风螺等海鲜批发生意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头目陈克庚,男,1972年7月出生,广东陆丰市人,生性好斗,劣迹斑斑,犯罪累累,早年加入香港黑社会组织。1993年在陆丰市新湖摩托车市场抗法事件中被陆丰警方通缉,逃窜到深圳;1995年8月,陈克庚与陈然、许桂等人加入香港”新义安”黑社会组织。1997年陈克庚开始在深圳东门海鲜市场跟随李吉收取保护费。
1997年,李吉被公安机关抓捕后,陈克庚为形成自己的势力,开始积极物色、网罗人员,先后纠集了“军师”陈泽伟及四大护法:王如昌、罗汉秦、黄燕添、肖爽,并雇请了私人贴身保镖杜春军、金维兵,还招募了一批不法之徒充当打手,此外还和珠海市的恶势力勾结。陈克庚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确,陈克庚为“大哥”,统领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军师”及四大护法则是骨干成员。为达到垄断深圳市水产品海鲜批发市场的目的,陈克庚一伙不择手段,以恐吓、威逼、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行收取东门、罗芳、布吉海鲜批发市场经营者保护费,未经其允许的商家,则不准进场经营,并把魔爪伸向外地供货商,控制货源,垄断河虾、花甲、元贝、东风螺及三文鱼、成马胶、剥皮鱼、桂花鱼、铲鱼、章池鱼等水产品经营,提高批发价格,从而获取暴利。
1、垄断河虾批发。2000年9月到2001年5月陈克庚为达到操纵河虾价格,控制货源,垄断河虾批发的目的,除在深圳水产批发市场收取经营者保护费外,还指使陈泽伟、詹滇与珠海斗门方面的黑恶势力分子麦以权、梁桂芳等人合伙以恐吓、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收取珠海河虾虾农的保护费,其间向事主鲁万就、梁新洪、郭根汉、曾垣照、钟锦庆、萧连旺等人收取保护费约100万元。以上赃款一半由珠海斗门方面的黑社会分子麦以权、梁桂芳所得,另一半由詹滇上交陈克庚,陈克庚再发工资给陈泽伟、詹滇。
2、垄断花甲批发。2000年5月,陈克庚为垄断花甲批发,分别打电话给东门市场郑某等7个花甲批发商,威逼该7个花甲批发商到富丽华大酒店一包房内“开会”。该7人到达后,陈克庚威逼该7名花甲批发商合股经营后每月交纳3万元保护费,经商量,陈答允每月收纳2万余元保护费。从2000年5月至2001年3月,陈克庚共计收到保护费人民币约20万元。
2000年12月,黄某未经陈克庚同意在布吉批发市场私自经营花甲批发。陈得知后,即指使其“马仔”方佛群、郑俊填找到事主黄某,声称花甲系陈垄断的,警告其不要做,否则“后果自负”,黄某未予理睬。3月30日,黄某及其朋友王某等人在水贝一路的东门餐厅吃宵夜,陈克庚即带领黄燕添、王如群、刘建深、叶智肃、陈宝、黄汉秦等十余人持猎枪、手枪及砍刀、斧头等凶器搭乘出租车到该餐厅门口,当事主黄某、王某从餐厅吃完宵夜出来准备开车走时,陈指使黄燕添、王如群、叶智肃等人持刀、枪围住黄某、王某两人并用刀乱砍,黄某被砍多处受伤当即晕倒在地,王某亦被砍致多处受伤,同时陈还指使人将黄某汽车砸坏,抢走事主身上所有钱财。
3、垄断元贝批发。2000年9月,陈克庚打电话给东门市场元贝批发大户郑某、罗某、张某,威逼三人到深圳市凤凰路一间蛇餐厅的包房“开会”,否则砍杀其全家。三大户被迫到该餐厅包房“开会”,陈要求三人每人每月向其交纳保护费10万元,如果不交就别想做生意并且要杀死三大户。三大户初始不受其威胁继续经营。10日5日晚,陈克庚分别打电话给三大户要求交保护费,三大户均表示拒交保护费,陈克庚即带王如昌、黄燕添、黄汉秦等人持刀到张某住处威逼张某交钱,张某被迫答应按时交钱,同时陈克庚指使王如昌、黄燕添、黄汉秦等人以同样方式持刀到事主郑某、罗某家强行收取保护费,其后三事主被迫分别在每月5日、15日、25日向陈克庚组织各交纳一万元,计每人每月3万元整,至2001年7月,郑某、张某、罗某被迫分别向陈克庚组织交纳保护费39万元、20余万元、35万元。
2000年10月,刘某从广州市购进元贝到东门海鲜市场售卖,陈克庚指使王如群、黄汉秦、黄燕添、詹滇、金维兵、陈宝等人打电话或持刀、枪到事主档口,威逼事主刘某不能从广州市进货,要从陈克庚指定的供货商进货,如从外地进货则要交纳保护费,否则就将刘某砍死。从2000年10月起至2001年7月,刘某即被迫每月向陈克庚组织交纳保护费一万元,总计交纳保护费约10万元。
4、垄断带子批发。陈克庚还垄断东门市场带子批发,谁要进场做生意,必须缴纳保护费。1998年6月,林某要进入东门海鲜市场做带子生意,陈克庚指使金维兵、刘建深、李太城、陈宝等人多次打电话或持刀到现场威逼事主交纳保护费,林某被迫从1998年6月起连续7个月向陈克庚组织每月交纳3000元保护费,总计2.1万元。其间林某多次被迫停业。
5、垄断东风螺批发。陈克庚还垄断罗芳水产批发市场东风螺批发,不准外人进入经营。2001年7月,李某从盐田进了一批东风螺到罗芳海鲜市场批发,陈克庚指使王如群打电话给李某,恐吓其不要售卖东风螺,否则将其砍死。李某未理睬该恐吓电话,于次日又从盐田区进了一批东风螺在市场售卖,当李某及其妻子蔡某回湖贝村东坊193号住处时,被陈克庚指使的杜春军等十多人持钢管、刀等工具击倒打伤。
6、垄断章红鱼批发。2001年9月下旬,陈克庚为达到垄断章红鱼生意的目的,多次分别打电话给东门海鲜市场经营章红鱼的蔡某等5个经营户,要求他们停止做章红鱼生意,否则即砍杀其家人,五事主未听从。9月22日晚8时左右,陈克庚指使黄汉秦、黄燕添、金维兵、王如昌、杜春军、李景彬、胡定才、邓东亮、肖宝等十多人持枪、刀等工具窜至东门市场,分别到五事主的经营档口用刀、枪威胁事主或工人,迫于陈一伙的淫威,众事主被迫答应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