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5-06 15:25:14

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第二看守所副科长王迎喜:一是曾获得荣誉多次。是市局“巾帼文明岗”——“市第二看守所咨询接物室”负责人之一,曾于2002年获“南粤百优女政法工作者”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005年获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和市局“人民满意警察”称号;她的家庭于2003年、2006年分别获局“学习型家庭”和“市书香家庭”等荣誉称号;二是个人形象较好。多次代表支队参加市局的演讲比赛,并获得名次;三是身体素质较好。她本人热爱运动,体格较好,具备担当火炬传递手的体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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