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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义冲:群众利益无小事
2008-05-06 11:57:27

    黄义冲同志是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公安局治安股的民警。从警八年来,他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带领组内民警以“愚公移山”坚忍不拔的顽强精神开拓进取,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不懈的努力,以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2001年开始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嘉奖多次,这次更成为揭阳公安唯一一名奥运火炬手。

    黄义冲同志始终做到工作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并时时处处以身作则。身为一名治安民警,黄义冲深深爱着自己的岗位和所服务的群众,生活的天平毫不犹豫的偏向了公安事业。在领导的带领下,他坚持结合实际,工作方法因时因地制宜,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防结合”的方针,细致做好公安基础工作,在从警几年来,他已查处涉黄涉赌等刑事、治安案件数百宗。黄义冲同志常对同事讲起的一句话:“老百姓的事再小,如果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衡量都是大事。”

    说得出、做得到,黄义冲就是这样用自己的行动维护着百姓的利益。2002年的一天晚上,黄义冲同志从单位下班回家,途径流沙东埔开发区时,看到这里发生了一宗重大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上了一辆的士,摩托车上的几个人最远地飞出了十几米、最近的也有四米多远,的士车内的乘客也在痛苦地呻吟,黄义冲在车上就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支援,然后停好车冲上前去组织周围的群众进行急救。因为急救措施得当,当场昏迷过去的伤者都被抢救过来,并且都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004年的一天夜里,黄义冲准备到朋友家作客。当他开车经过流沙新坛路段时,看到马路中央一名妇女躺在血泊中,他立即停车上前进行急救,并请周围群众打120急救中心。不久,120急救中心的救援人员便赶到将伤者送往医院,这时,看着衣服和双手都沾满了鲜血的黄义冲,在旁的群众都竖起大拇指,称赞到:“这真是一个‘活雷锋’。”

    当然,这次能光荣地成为奥运火炬手,除了突出的工作成绩,也是黄义冲平时注重体育锻炼,成就了一身健康体魄的结果。2003年,他代表揭阳市公安局到省厅参加射击比赛,获得了冲锋枪项目第8名,2006年代表普宁市公安局参加时运动会获得了铅球、1500米跑步的金牌,2007年获得了铅球、标枪的金牌。对于健康和体育的独到理解,不仅帮助他锻炼了身体,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带动了周围的同志一起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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