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招标机构:
为了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管理,现决定开始进行2004年度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及要求,有意愿承担广东省境内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的招标机构(具备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颁发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机构),请于2004年7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邮编:510030;联系电话:83195271。
二、登记备案范围与条件、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事项,请参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03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03]9号)中的要求执行。
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03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03]9号),请在本网站(网址:www.gdgpo.gov.cn)综合信息栏目中查阅。
三、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审核合格的招标机构,将以文件形式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请相互知照。
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