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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培训班开班
2005-11-13 11:07:37

    11月12日上午,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下称条例)培训班在南海里水省刑警培训基地正式开班。省公安厅治安局局长何桂复和公安部、公安大学、广东警官学院的有关领导、专家教授及来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治安(内保)部门的学员140多人出席了开班典礼。何桂复要求全体学员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开创广东内保工作新局面。

    据了解,《条例》是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门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有效加强了公安机关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经济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省公安厅将从现在开始至明年6月,对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内保)部门负责人及省属企事业单位保卫机构负责人全部轮训,加强对民警和单位保卫干部的培训工作。何桂复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争取处理好公安内部体制、编制,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问题,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保卫力量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制度执行到位,依法检查监督到位。同时,结合调查摸底工作对企事业单位内部周边生产、治安秩序进行一次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企业物资器材,破坏电力、通讯、石油、铁路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侦破和查处一批盗窃、伤害职工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要对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和值班室、门卫室、巡逻(护卫)队进行清理整顿,使企事业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保卫机构和人员得到建全和加强,值班、门卫、巡逻(护卫)人员能够切实履行职责,保卫人员以及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杨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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