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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私彩”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审批)
2003-06-24 11:15:15

 

序号

026

项目

名称

举报“私彩”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审批)

 

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粤公通字[2001]20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举报“私彩”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

时限
要求

30个工作日

收费
标准

不收费

涉及

部门

审批
权限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

申报
条件

材料

举报“私彩”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情况,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

审批

程序

1、结案后10个工作日内办案人员填写“黄赌毒”案件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意见;

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10个工作日);

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审批(5个工作日);

4、办案人员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金(5个工作日)。

监督
措施

1、实行集体提意见、审核、审批;

2、如举报人查询,经办人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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