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中山市交通事故共造成157人死亡,同比下降11.8%。其中,货运车辆、私用车辆事故共造成125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79.6%。
据统计,1至6月份,全市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048宗,死亡157人,受伤1968人,直接经济损失251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除事故宗数增加50宗、上升2.5%外,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1.8%、6.5%、21.8%。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驾驶人交通违法共发生交通事故1884宗、造成133人死亡、185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9万元,分别占总数的92.5%、87.5%、94.3%、90.6%。其中,酒后驾驶、逆行、违法变更车道、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制动不良引发的事故较多。
另外,从车辆使用性质看,货运车辆、私用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较大。其中货运车辆发生事故321宗、死亡48人,私用车辆发生事故1257宗,死亡77人,两类车辆共造成125人死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79.6%。
交警部门希望广大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刘洪希 编辑:青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