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基层法制部门民警业务水平,加强对基层法制民警业务能力测试,法制部门高素质实施审核把关,有效提高执法质量,根据市公安局领导的指令,该局法制科于2008年6月2日印发了《关于在县级公安机关法制系统开展业务测试的意见》,决定在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范围内有计划的长期开展业务测试活动,以测促学,学促素质。
根据《关于在县级法制部门开展法律法规“一口清” 测试活动的通知》要求,2008年7月1日和7月7日,法制科组织全市公安法制系统民警开展了两次法制岗位业务常用法律法规“一口清”测试活动,分别以《法制民警岗位业务常用法律法规200问(一)》中1-25题和26-50题为测试内容,每次在公安法制民警档案中按股领导与民警两类随机抽取2人(开发区分局每次为1人)参加测试,两次测试活动共有42人(股领导和民警各21人)参加。
开始测试前,测试人员随机抽取出场序号,按抽中的序号顺序出场,测试人员在21套题中随机抽取1套题,然后在抽中的套题中随机报出测试题的10道题序号;测试开始后,副主考按照参测人员报出的试题序号读题,参测人员出列立正于主考台前当场口头答题。每道题回答时间为1分钟,每题10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按顺序一字不漏且流利答题的,得10分;按顺序一字不漏但不流利的答题,得5分;其余一概不得分。
两次测试成绩最高分为100分,测试成绩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5分,无故不参加者为0分。从测试情况来看,法制部门对法律法规“一口清”重要性的理解与认识不一,民警素质存在极大的反差。按照《关于在县级公安机关法制系统开展业务测试的意见》以及《关于在县级法制部门开展法律法规“一口清”测试活动的通知》等规定,对法制股进行绩效考核加、扣分,对测试成绩好的民警进行表扬。
通过法律法规“一口清”测试,全市公安法制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普遍得到了提高,掀起了学法热潮。(编辑:青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