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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交警成功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 村民送锦旗真诚致谢
2008-07-15 09:28:14

    7月3日上午,湛江廉江市石城镇中垭埇村几名冯姓群众把一面印有“不枉不徇、勤政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湛江市廉江交警大队,感谢该大队交管股民警不辞劳苦,全力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为其及其亲人讨回了公道。

    今年1月26日,石城镇中垭埇村村民冯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GBW323的两轮摩托车至石城镇龙友村口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冯某当场死亡,而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案发后,交警大队陈超克副大队长带领交管股黄水维副股长及民警黄日煜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勘查。由于肇事司机已驾车逃逸,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只找到少量可疑的车辆遗留的“锈漆”。经过对现场及附近的群众进行调查走访,并没有找到该案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大队许标大队长在听取了有关案情的汇报后,高度重视,指令立即成立专案组,由陈超克副大队长任组长,全力侦破该案。

    为尽快找到该案的突破口,专案组同志对现场勘查以及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决定先从报案人方面入手,尽快找到案件的第一手资料。根据报案人提供的情况,专案组对涉嫌的车辆进行了大量的排查,发现一辆广西号牌的多功能拖拉机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立即联系广西有关部门进行查证,却发现车主姓名已经变更,车主与车辆的资料对不上号。案件侦查线索中断了。许大队长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召集专案组人员对案件进行会诊,研究下一步侦查方案。经过对掌握的所有案件有关线索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最后,专案组认定,该广西号牌车辆有重大作案嫌疑,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找到真正的车主。几经辗转,专案组最终通过公路路政部门查找到该车车主为廉江市石城镇大坑村的陈某某(男,19岁)。于是,专案组立即传唤陈某某,并依法暂扣了在陈的住处发现的涉嫌车辆。但陈达冠矢口否认涉嫌交通肇事。经对涉嫌车辆初步进行痕迹鉴定,没有发现相应的碰撞痕迹。案件侦查又一次陷入了停顿。

    为进一步掌握该案新的有力证据,尽快破案,专案组同志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重新对事故现场附近的知情群众进行大量的调查走访,终于发现了新的线索。据知情群众反映:“案发当天,有一辆与涉嫌车辆特征十分相似的多功能拖拉机运载碎石经过现场附近,该车的车尾档板还是打开的。”获知这一情况后,专案组立即组织重新对涉嫌车辆进行痕迹鉴定。经提取涉嫌车辆尾部档板的油漆与死者冯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后视镜的刮痕、以及现场提取的“锈漆”进行检验时,三者均吻合。证据确凿,陈某某终于如实交代了其驾驶拖拉机交通肇事致冯某死亡的全部犯罪经过。

    3月17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交警大队依法提请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编辑:青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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