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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市统一培训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2008-05-05 11:44:34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的,一经发现,消防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获悉:为认真吸取“2.27”火灾事故教训,消防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统一培训活动。为此,凡是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上岗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都必须依法培训,领取由广东省消防总队核发的《广东省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据悉,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定于今年5月12日至6月27日开展统一培训,消防部门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依法组织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上岗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系统操作人员参加培训。消防部门强调,相关单位、部门应到所属各区消防大队自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是5月8日。据悉,违反规定、不组织培训、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的,一经发现,消防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通讯员 文书启 谭峰 刘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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