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韶关市曲江区公安分局附城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殴打他人案件。既依法办案,教育了群众,又避免了企业停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月18日21时许,曲江区马坝大道北某饭店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受害人罗某、郭某被打伤后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接报警后,附城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原来,3月18日晚上,韶关市某公司职工邓某、熊某、张某等人,在饭店内吃饭时,因争用卫生间与罗某、赵某、郭某、胡某等人发生纠纷,引起打架。邓某等人将对方罗某、郭某致轻微伤。罗某、郭某要求附城派出所依法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该所受理案件后发现,该公司是曲江区外来投资企业,重点招商大户,声誉较好。参与打架的熊某、邓某、赵某等人是公司车间重要技术人员。当得知如调解不成功,殴打他人的邓某等人应行政拘留后,公司领导向派出所表示,生产车间将面临停产,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该所领导认为:如果只讲法律效果而不讲社会效果,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可能造成企业经济发展受影响,人民群众不满意,党委政府也不会满意。为了兼顾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所不厌其烦地主持双方调解工作达几个小时。通过与群众沟通情感、剖析利弊,耐心地进行法制教育,最后终于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处理协议,受害人医药费得到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附城所对该案的成功调解,以实际行动真正实现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曲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许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