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韶关市翁源县公安局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倾力打造公安优秀执法品牌。自06年开始,该局执法质量连续两年被省公安厅考评为优秀。
——强化执法规范。该局从源头抓起,依法严格掌握刑拘条件,刑事拘留必须由案件主办人、法制员、单位一把手、法制办主管和分管局长层层审核把关。同时,实行办案时效督办、催办制。由县局法制、警务督察部门进行跟踪督办、催办。逾期不能办结的,案件主办人、单位一把手必须到县局说明原因,无正当合法理由,作为办案质量不合格在全局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对案件主办人和单位一把手进行责任追究。该局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翁源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法制工作的决定》、《翁源县公安局关于扣押物品、文件登记管理处理的规定》、《翁源县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他们从基础台帐、接处警、讯(询)问笔录、时效和程序要求、未破案件的案卷档案建立等细小环节抓起,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每个民警都建立了执法档案,市局法制办对每一起刑事、治安案件都要进行严格点评、打分,作为评先表模、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每月举办一期法律学习培训班、进行一次制作法律文书的规范化作业训练;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讲座、做一套法律知识考试题;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强化责任落实。该局在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上下功夫,摸索出了一套权责统一,以案件主管(办)人制度为重点的“两强四制”执法责任体系。两强即强化县局法制部门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案件审核签字、纠错指导和监督把关职能。法制股负责所有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查把关、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监督。其次,强化主管领导和案件主办人的责任。该局把执法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局长、各股所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执法责任书,明确了年度工作执法目标和奖惩措施。四制即一票否决制,凡是单位考核执法质量不好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过错追究制,建立民警执法档案,追究执法过错;跟踪督办制,县局成立由指挥中心、纪委、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严格执法监督委员会,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奖惩激励制,每年评选一次“十佳办案能手”,重奖破案能手和执法质量先进单位。
——强化观念更新。该局改变过去把执法当成是纯业务的思想观念,树立“办成铁案,办成好案,办好小案”的执法办案理念,做到了办一起案件、稳一片治安、定一方民心、促一方和谐。该局把依法惩处犯罪和讲究办案效率、及时伸张正义、维护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力求执法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连续两年来,该局在办理的各类案件中,实现了零错案、零投诉。同时,该局把办好小案作为一项注重民生的一项工作来抓好落实,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局长亲自挂帅,局党委成员包片,派出所长包案,采取责任落实到人,主动与检、法部门协调、会诊疑难案件,抽调得力专门调解和化解矛盾,加大追逃、取证工作力度等多种措施,使80余起轻伤案件全部得到依法解决。
——强化警务保障。从06年起,当地县委、县政府将民警的工资全部纳入了财政预算,实现了民警的工资、补助由县财政直达民警的银行帐户。为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物质保障。与此同时,在日常的经费使用上,做到“三个优先”。一是装备建设优先基层。该局新购置和上级配发的80余台电脑全部下拨到基层所队,投入60余万元为基层所队配备了指纹采集仪、录像机、数码照相机等警用装备。二是基层民警福利津贴优先发放。该局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补贴,为基层民警每月增加100元的基层执法津贴。三是基层所队困难优先研究解决。通过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使基层所队的基础建设、硬件设施得到完善,民警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为基层所队民警执法办案提供了保障。(何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