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工作,努力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和公安部印发的《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的要求,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于今年8月底顺利完成了警队的标识改造、设置工作。
该大队下设4个中队1个股室,其中外设大镇和银盏中队,内设事故和治安中队。根据《设置规范》关于“标识设置原则” 的要求,大队部及其下属的4个中队均需设置标识。大队本着“规范、优质、高效、节俭”的原则,一方面对警队的门楣竖式标牌、门楣横式标式进行了重新制作和设置,另一方面对警队的指路标牌,门口灯箱标式进行了改造。重新设置和改造后的外观标识基本符合《设置规范》的要求。目前,除大队部和银盏中队还未门楣竖式标牌设置外,其余警队均于8月底设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