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平安福建”建设,近期以来,南平、三明、宁德、泉州、漳州、龙岩、莆田等地政府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泉州、漳州、龙岩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县(市、区)长,乡(镇)长,村主任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加强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建设,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员职责,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月、季、半年报告制度。
二是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南平、三明、宁德市政府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农村公路的建设,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物理隔离设施等安全防护设置,提高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要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是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率和覆盖面。三明市政府提出要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经营,要科学调整运力结构,合理搭配不同客流量班线的开行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的覆盖面。南平市政府提出要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从客运运力上消除超载、非客运车辆载客现象。
四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宁德、泉州、漳州、龙岩市政府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安监、建设、农业、工商、经贸、国税、地税等部门及乡(镇)政府每年开展四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交通、公安交警对在农村道路占道设摊、堆放杂物和晒粮打谷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以及人为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查纠。南平市政府组织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相关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校车隐患的排查整治;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严禁拖拉机非法从事客运。南平市政府加快建立完善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副所长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五是完善宣传体系,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宁德、泉州市政府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为平台,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面普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泉州、漳州、龙岩、莆田市政府要求各级公安交警、农机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拖拉机)、驾驶人交通事故、农机事故、超限超载和交通违法等信息台帐,宣传部门要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教育部门要在学生中深入开展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交通部门要利用车站、公路收费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密集场所,组织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六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三明、泉州、漳州、莆田等地政府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乡(镇)、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落实农村道路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职能部门出现监管不力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来自公安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