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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抢钱上网 身落法网
2008-09-05 14:00:49

    ——蕉岭警方侦破两宗抢劫案

    近段时间以来,蕉岭县公安局继续抓好“嘉安.2008”专项行动工作,加强打击和防控,减压街面犯罪,针对近期县城发生多宗“双抢”案件的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多警种密切配合,于今年9月4日上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超,追回被抢的手机一部、手机卡一张,侦破抢劫案2宗。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市民纷纷拍手称快。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超(男,17岁,蕉华区莲塘管理区人)供认于今年8月29日晚22时许在蕉城叟乐某网吧上网后,因手头紧,为弄些钱花与在网吧碰到的朋友“阿成古”等人相约到县城抢劫财物。“阿成古”的其中一名朋友还介绍称在县城长兴路段有一间发室比较僻静,容易下手。于是李某超、“阿成古”(在逃)等四人即分头寻找作案工具,李某超回家拿了把水果刀后即按约定回到网吧门口并与“阿成古”等人分乘两部摩托车向县城驶去。    

    到了该发室后,他们四人留一人在路口把风,李某超、“阿成古”与另外一名团伙成员即冲进店内分别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胁迫发室女店主交出身上财物。在抢得该女事主身上仅有的几十元现金后,他们又威逼其将手机交出来。作案后,四名犯罪嫌疑人立即乘着夜色沿河堤驾驶两部摩托车往华侨场方向逃跑。回到网吧后,“阿成古”将抢劫所得财物分了十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给李某超。

    第二天晚上12时左右,李某超与朋友蓝某(在逃)从县城某娱乐场所出来后由蓝某驾驶摩托车沿河堤往华侨场方向回去。当他们行至河堤路某矿厂附近时,李某超发现路上同方向的前方有三个学生模样的青年有一人骑自行车载了一人,另外一辆自行车一个人骑着并排前行。李某超看见坐在自行车后面的青年正在玩手机,内心产生强烈的占有欲想将该人的手机抢过来。于是李某超叫蓝某将摩托车停在路边后,往回走上前并对该青年说摩托车坏了想借其手机打个电话。那名青年好心将手机拿给李某超后,意想不到的是,对方竟然突然转身小跑想坐上摩托车逃跑。但,就在李某超刚准备跨上摩托车的时候,三名青年已经很快追了上来,要求李某超将手机还给他们。李某超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从摩托车上拿出一把水果刀指着三名青年并警告他们不许再追上来,之后李某超跳上摩托扬长而去。李某超为满足私欲挺而走险触犯法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审讯和追逃工作正紧张进行。(黄南龙 编辑:青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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