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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警用计算机和单警装备配发实行“终身制”
2008-08-28 08:14:32

    为进一步加强警用计算机和单警装备的管理,8月26日,梅州大埔县公安局出台了警用计算机和单警装备管理新办法,对警用计算机和单警装备配发实行“终身制”。

    该局警用计算机按照计算机管理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单警装备除枪支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集中存放外,统一存放到县局下拨的装备柜内,做到一人一格,并指定专人保管。基层民警在基层之间岗位变动时,警用计算机和单警装备随民警到新岗位;调离基层到局机关的,警用计算机随民警到新岗位,单警装备上交警务保障室管理。机关民警在机关之间岗位变动时,警用计算机随民警到新岗位;调离局机关到基层的,警用计算机随民警到新岗位,单警装备到警务保障室领取。民警因工作调动、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安工作岗位时,所配发的警用计算机一律交回警务保障室管理。

    警用计算机和单警装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对因责任不强、保管不善造成警用计算机和单警装备丢失、损毁,由配发民警按原价赔偿,自行购置补配。(房志鸿、吴彩红 编辑:青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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