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政法机关正确履行职能,切实解决经费保障的后顾之忧,大埔县委高度重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创新,以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将全县政法系统(含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全体政法干警的公用办公经费,按照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省颁第三类地区标准,即按3.3万元/人/年的标准,列入2008年财政预算,给予足额保障,并根据县经济发展情况,逐年有所增加。
据悉,为确保大埔县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高质量、严要求达标,顺利达到大埔县公安局党委提出的县局争创全国“三基”工程建设“三百强县”的工作目标,大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2月19日,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丘小宏主持召开专门研究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的常委会,提出并全票通过:县委、县政府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要求的各项工作目标,高质量、高标准和严要求地完成,特别是将公安机关民警公用办公经费(含派出所)按照第三类地区,即3.3万元/人/年的标准,列入2008年财政预算给予全额保障,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同时,加大危房派出所的建设力度,争取提前搬迁并投入使用等支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工作。
2月25日,丘小宏书记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并通过:以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将全县政法部门公用办公经费(含派出所)按照公安三类地区标准,即3.3万元/人/年的标准,列入2008年财政预算,并根据县经济发展情况,逐年有所增加;
3月6日,在大埔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全票通过了将全县政法机关公用办公经费,即3.3万元/人/年的标准,列入2008年财政预算,并根据县经济发展情况,逐年有所增加的决议。同时,该决议还专门明确了对公安机关公用办公经费保障支付方式:即按大埔县公安局在岗民警400人计(实际在岗379人,含派出所),2008年列入财政预算1320万元,按月拔给100万元,剩余120万元在年终一次性支付。
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丘小宏表示:按标准足额保障公安机关公用办公经费,是关于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要求,也是确保公安机关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秉公执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县委、县政府对此责无旁贷,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重视和体现在政策、人力、财力上向公安机关倾斜,全力保障和促进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确实将公安机关建设成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党委、政府信任、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赖畅群表示:全县公安机关将以此次将公用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契机,用好管好有限的经费,确保用在刀刃上;全县民警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以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政治高度,按照“三基”工程建设的要求,确实将各项工作狠抓落实,责任到人,逐项落实;以创建“五好所长”、“五好所队”、“五好民警”和“四无五达标”活动为重心,达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苦练基本功;以降低发案率、增强安全感、增加满意度是公安机关对党委、政府关怀的最好回报为工作方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履行职责,确实实现大埔县公安局争创全国“三基”工程建设“三百强县”的工作目标,为市公安局争创“百强市”、省公安厅争创“十强省”工作添砖加瓦。(苏加桥 林智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