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第二次梅州市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暨“三查四治”工作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了第二次全国、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全市实际,部署了下一步警务督察工作。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黄伟闻在会上要求,进一步重视抓好警务督察工作,为公安事业的全面发展和“山洽会”的顺利召开提供有力的保障。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林坤升和各县(市、区)公安局督察长、纪委书记、督察队长,本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局纪委、监察、督察全体同志认真听取领会了会议精神和黄伟闻讲话精神。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各级警务督察部门能够认清形势,转变作风,履行职责,督察工作有了质的飞跃:一是切实解决了基层队伍中存在的少数执法问题,提高了队伍遵守“五条禁令”的自觉性,在强化队伍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通过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各类问题和提高广大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的自觉性,树立了新时期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三是各级督察部门能够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任务,卓有成效地督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近年来维稳工作、严打整治、大型安全保卫活动、大练兵、大接访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黄伟闻要求,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会议精神,从队伍建设和全局工作的高度进一步重视抓好警务督察工作,为公安事业的全面发展和“山洽会”的顺利召开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他强调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更新观念,进一步加强和重视督察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落实、树立队伍形象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督察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更新观念,树立向督察工作要警力、要战斗力的意识,切实把警务督察工作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牢牢把握全局工作的关键所在。
二是要落实各项措施,促进公安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督察工作要重点抓好维护社会稳定警务部署的现场督察、执法活动的督察、内部管理的督察、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督察工作服务全局的能力。各级要加强督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督察人员,从政治上、工作上关心督察民警;督察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强化岗位练兵,完善工作制度,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既能保障有能服务的警务督察队伍;要敢于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讲究工作方法,追求督察效果。
四是要善始善终抓好“三查四治”工作,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各级要建立长效机制,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排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三查四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树立梅州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陈志坚 温启龙 郭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