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山市公安局党委将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的重要工作来抓,局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鹤山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勤政高效、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窗口单位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直接最具体的部门,局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派出多个工作组,通过秘录秘摄、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电话抽查等多种形式,分别对出入境、车管所、违章处理室等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以及贯彻《鹤山市公安局窗口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以检查促整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民警加强对规范窗口工作的重要性,有针对性的从思想和工作上克服一些长期存在的不良“习惯性”行为,切实增强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充分发挥窗口单位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
今后,鹤山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更进一步加大对窗口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拓宽便民渠道,强化执法服务意识,健全并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力争树立公安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鹤公宣 万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