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肇庆市召开全市公安宣传工作暨表彰会,总结去年全市公安宣传工作,部署新一年公安宣传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在2004年度公安宣传报道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肇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卓立向全市公安宣传民警提出了“五多”的新要求,各分局、县(市)公安局宣传部门负责人、宣传骨干以及市局有关科室领导共3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对在2004年度公安宣传报道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端州公安分局办公室、怀集县公安局宣传股等2个先进集体,熊小斐、陈雄、刘战强等15名先进个人和《激战七昼夜》等8部优秀公安电视专题片、《警队里的法律“活字典”》篇18篇优秀公安新闻作品予以表彰奖励。
陈卓立副局长代表局党委向获奖的优秀者表示祝贺,并向全体公安宣传民警提出了“五多”的新要求:“多动”、“多看”、“多上网”、“多读”、“多写”。“多动”就是要求宣传民警勤跑一线、随警作战,取得第一手的鲜活资料;“多看”就是要求多看电视,特别是中央台、省台的法制专题节目,从中学习选题、拍摄、制作技术,汲取营养;“多上网”,就是要求多上网浏览新闻动态,及时了解外界信息;“多读”就是要求多看报纸,掌握权威媒体的最新、最热点的新闻;“多写”就是要求勤写稿,快写稿,能够抢抓新闻时效性。坚持做到“五多”,是每一名宣传民警提高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公安宣传队伍如果都能做到“五多”,公安队伍就是一支“召之则来,来之来战”的高素质的队伍。
陈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去年全市公安宣传工作,他指出:2004年,肇庆市公安宣传工作在继续巩固原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取得重大突破,先后创办了《肇庆警讯》和《肇庆公安网》两大宣传平台,开辟了影视宣传和网络宣传的新阵地,使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全市各级公安宣传部门紧紧围绕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力配合了全市公安工作的开展。一年来,全体公安宣传民警、通讯员热爱公安宣传工作,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一大批宣传报道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优秀新闻作品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电台等媒体发表,极大地鼓舞了队伍士气,推动了公安工作。去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宣传部门共对外发稿3382条(包括报刊、电视、电台及权威网站),其中:中央级新闻媒体上稿606条,省级新闻媒体上稿1196条,市级新闻媒体上稿1580条。与前年相比,发稿总数上升30%,其中,上中央级、省级媒体的发稿量分别上升90%和373%。
队伍建设方面,在全市公安宣传民警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喜人成绩,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得省、市以上单位的表彰或奖励。其中,肇庆市公安局宣传科荣获广东公安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被评为《南粤警视》栏目开播十周年先进集体;四会市公安局宣传股荣立集体三等功;全市公安宣传系统1人荣立二等功,3人荣立三等功,1人被评为《南粤警视》栏目开播十周年优秀通讯员,2人被评为《南方日报》优秀通讯员,1人被评为《广州日报》优秀通讯员,1 人被评为《人民公安报》发行工作先进个人,3名宣传民警被肇庆市公安局评为优秀记者。
陈卓立副局长对今年公安宣传工作作了部署,强调一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和公安中心工作、特别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结合“命案侦破行动”、“打赌专项行动”、“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等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成效,推出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先进性教育达到“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目标要求的报道,及时宣传报道本地区公安机关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和典型事迹。二要进一步办好《警讯》电视专题节目。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要积极向《肇庆警讯》提供线索和录像资料,努力使肇庆市的《警讯》节目在内容和质量上进一步提高,走精品战略。目前还没有开办电视栏目的县(市)局,要想方设法于今年7月底前开播。三要加强互联网宣传工作。为了搞好《肇庆公安》互联网的建设,市局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搭起了一个功能完善的平台,各级公安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资源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把《肇庆公安》网办成向全世界展示肇庆公安民警文明风貌的信息平台。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开办的网络阵地:《中国警务报道》、《南粤警察网》,不断将警务活动向上传输,造成一种较大的宣传攻势,为肇庆市的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四要稳步推进公安文化建设。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肇庆市公安文化三年发展规划》精神,紧密配合各地公安政工部门,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发现和培养警队中各类优秀的文化人才,将之推荐、充实到省厅建立的文化人才库中。有计划地组织公安文化艺术人才开展各类有益的文化活动(如:采风、笔会,请作家评点、授课等),推进公安队伍的文化建设。(陈继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