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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将从30日起开放人民币兑换业务
2008-06-27 10:55:45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为因应7月起实施的大陆游客赴台观光政策,台湾当局“行政院”今天(26日)通过“开放台湾地区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案”,决定从下周一(30日)起只要是“自然人”就可至台、澎、金、马的金融机构兑换人民币,每人每次以人民币2万元为限。

    台湾“中央银行外汇局副局长”林孙源表示,“开放台湾地区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案”是以台“立法院”本月12日通过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8条、第92条作为法源依据,此修正案昨天已由马英九公布。

    林孙源强调,开放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可方便大陆客到台旅游,也能有效将非法兑换行为纳入管理。

    针对外界担心人民币伪钞流入市面,台“央行”表示,目前岛内金融机构已备妥1358台验钞机,以辨识人民币真伪。

(阿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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