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警务新闻->港澳台信息
港澳地区18所院校可在内地25省份招生
2008-06-02 16:21:22

    记者2日从教育部获悉,香港特别行政区12所院校、澳门特别行政区6所院校已获准在内地25省份招生。

    港澳地区院校尚未开始从新疆、西藏、宁夏、甘肃、内蒙、青海等地招生。目前获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院校数量和内地生源地的数量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内地体制内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外,其余学校均采取自主网上报名的招生方式。

    为避免重复录取,浪费宝贵名额,港澳地区院校将在内地高考正式录取前完成招生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招收内地自费本科生(全日制)的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招收内地自费本科生(全日制)的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招收内地自费研究生(全日制)的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

    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港澳高校近几年大幅增加在内地的招生力度,纷纷通过提高奖学金等方式吸引内地优秀生源。(吴晶)

 
 
  相关链接
· 申请赴港澳照顾父母的条件 2004-07-14 14:23:37
· 6月内地九省区与港澳共商区域合作大计 2004-05-26 08:08:34
· 港澳青年认为“一国两制”获得成功实践 2004-03-31 08:35:30
· 港澳代表认为修宪符合中国发展要求 2004-03-15 08:11:24
· 澳区代表倡允许港澳居民身份证代替回乡卡 2004-03-10 08:50:43
新闻热点调查   | 更多
 
频道名:
内  容:
热点搜索:招警 粤鹰 大接访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8.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