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公安分局根据“摩的”司机在“治摩”后隐退、“公的”司机上路这一社会变化,因势利导,充分挖掘民力资源,开启行业优势,于2008年7月20日聘任了20名“公的”司机担任治安信息员,取得显著成效。两个月来,治安信息员为公安机关提供各种治安动态信息89条,提供破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快速侦破两宗命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信息整治重点部位6处,侦破刑事案件2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处治安案件6宗,抓获违法嫌疑人9人。
建立队伍机制,挖掘民力资源。近年来,凤岗分局紧紧围绕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的目标,坚持“打防结合,专群结合”的方针,建立了巡逻、定岗、伏击、视频监控和区域联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社会面治安动态的掌控力度。但当前治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治摩”以来,路面两抢案件明显下降,而盗窃、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诈骗等案件仍然比较突出。为确保凤岗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凤岗分局结合实际,审时度势,决定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推进群防群治。
在7月初治安形势分析会上,凤岗公安分局领导认识到,“治摩”以后出租车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业务量越来越大,社会接触面越来越广,不仅能够经常深入到社区的各个角落,而且现在“打的”的人越来越多,包括各行各业的人员,甚至不少违法犯罪分子也选择“打的”出行。2007 年底,凤岗镇成立了公共的士公司(俗称“公的”),拥有198名“公的”司机,其中46名是曾经担任过义务治安员的“摩的”司机成功转型到“公的”公司就业的。“公的”司机是一支有组织的、流动的服务队,具有接触面广、信息量大、机动性强等特点,如果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就能够收集到更多的治安动态信息。凤岗公安分局积极与镇“公的”公司联系,由“公的”公司推荐了一批政治素质较高、热心治安工作的“的士”司机。公安分局逐个考察其现实表现并逐个谈话,精心挑选了20名表现良好、工作积极、愿意担任治安信息员的“公的”司机,聘任为分局首批义务治安信息员,并发给了聘书和信息员证。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公的”司机的队伍作用,充实社区治安防范力量,加快建立社区治安联防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社区的治安防范能力。
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为方便信息通报,凤岗公安分局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分局110接处警中心开通信息员专线电话,建立专门记录本,实行快速接处警。治安信息员发现治安警情或紧急情况时可拨打专线电话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凭《治安信息员证》与路面巡逻民警及治安岗亭取得联系,保证第一时间出警处置。同时,为提高信息质量和确保信息安全传送,分局采取以会代训,定期座谈讨论的形式,对治安信息员进行教育培训,加强管理,使信息员人人掌握工作方法和策略,在日常出租业务过程中注意观察社会面的各种治安动态,特别留意观察。告诫他们在发现情况和报警时,要注意自我保护,一般不要与犯罪分子发生正面冲突,要讲究方法和策略,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做一个出色的治安信息员
建立奖励机制,确保工作成效。凤岗公安分局指派专人登记治安信息员信息举报情况,负责跟踪记录信息查处反馈情况,对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治安信息员严格落实奖励措施。同时,该分局每年还组织1至2次治安信息员座谈会,年底将评选优秀治安信息员,给予表彰,提高全体治安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
据了解,凤岗公安分局聘任义务治安信息员以来,在防控和打击犯罪上成效明显。2008年7月22日晚11时,凤岗“公的”司机信息员黄某在搭载一名青年男子时发现该乘车男子身上有血迹和污泥,及时向公安分局报警,并带领警方赶赴乘车男子下车点,协助分局迅速破获一宗故意伤害案。2008年8月28日凌晨,该镇龙福花园红绿灯路口处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案发时,“公的”司机信息员廖某发现案情,立即赶往凤岗派出所报警,同时将情况通报给其他信息员。另四名“公的”司机信息员接到警情后也立即报警并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协助警方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上述信息员为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侦破案件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公安分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他们分别颁发了奖金一千至一万元。(管萱萱 编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