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DNA室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DNA检验助手(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
3、26周岁以下,具有广东省内户口或经政审可靠的外省人员;
4、要求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医学相关专业毕业,有较好的计算机基础。
二、薪酬标准
1、所录用人员食宿自理。
2、录用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休息休假以及购买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3、月基本工资为:本科1500元、大专1400元、中专1300元,试用期工资900元。另外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出勤情况计算奖励工资。
三、报名考试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11月6日至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北校场横路3号大院9楼901室(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DNA室)。
3、应备证件材料:报名者请自备简历和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已婚者加带计划生育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它证书请一并带来。以上证件请自备复印件,报名时交证件原件验明后留复印件。
4、资料审查合格,具备条件者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考试办法
1、考试内容和计分标准: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6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验、医学常识、计算机基本常识、WINDOWS系统、OFFICE软件、中文写作等基本知识。依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40分,报考者按要求回答考官的提问。
2、考试时间:2006年11月21日上午9:30-11:00笔试;2006年11月28日-30日面试(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3、考试面试地点:广州市北校场横路3号大院3楼会议室。
五、人员聘用
1、依笔试、面试合成成绩,进入体检和政审。
2、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2006年12月5日,在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办公楼一楼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咨询电话:020-83119536 袁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