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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面试须知
2007-07-02 09:43:27

  一、面试条件:

  凡报本科的治安学、治安学(涉外警务)、治安学(交通管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及专科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等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


  面试分数线(含加分):

  提前批本科:文科总分551分,理科总分502分

  提前批专科:文科总分493分,理科总分434分


  二、面试时间

  6月30日至7月3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三、面试顺序与内容

  (一)报到(地点:礼堂)

  1、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同底小一寸近期照片3张;体育尖子考生须加验体尖考试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录取照顾政策范围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填写《招生面试表》,由工作人员检查,加盖“已验证”章。

  (二)验血(地点:教学楼一楼大厅与104教室)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招生面试表》到验血处交费。

  2、考生按要求填写《验血登记表》,不填写者或填写信息不真实者自负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3、考生将填写好的《验血登记表》和《面试表》送交抽血医生;并交验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验血交费收据。

  4、考生抽血无须空腹。

  5、抽血时间: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三)男生心脏检查(教学楼二楼204教室)、男生面部与躯体检查(教学楼二楼205教室)

  (四)女生心脏、面部与躯体检查(教学楼二楼206教室)

  (五)身高、体重(三楼大厅),嗅觉(三楼303教室),视力、辨色力(三楼305教室)

  1、进入面试区后,考生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高考准考证等。

  2、考生检验后,未经审核组审核以前,如对医院的检验结果有异议,且考生本人尚未在《招生面试表》上签名确认的,可到监察组(教学楼一楼103教室)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每位考生每个项目只能复查一次。

  (六)审核(地点:一楼东面101教室)

  1、全部项目测试完毕,考生须把《招生面试表》交回审核组。

  2、审核合格发给《政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办理政审手续。

  四、面试要求

  1、考生面试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面试时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在校园内喧哗打闹,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3、面试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非面试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4、面试人员车辆的停放须服从保卫人员调度。

  五、咨询与投诉

  1、考生咨询有关面试事宜,请到咨询组咨询。

  2、办公楼一楼设置“招生工作监督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学院纪委在办公楼302房(电话34068666)设有接待点,受理群众的反映和投诉。并在教学楼一楼103教室设办公点,安排专人受理考生的反映和复查申请。

 

广东警官学院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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