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公告公示->其他
关于2005年公安高等院校招生面试工作的公告
2005-06-23 10:10:40

    为方便广东省今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的广大考生及时知悉有关招生面试信息,按时参加公安院校的面试,省公安厅决定向社会公告下列信息内容:

    一、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广东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请于6月29日至7月2日之间到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省公安厅礼堂(环市东路亚洲国际大酒店南侧)参加面试。

    二、报考广东警官学院(本、专科公安专业)的广东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所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请于6月29日至7月2日之间到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参加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以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均为原件),并准备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请考生务必带齐所有证件。

    四、除报考广东警官学院的考生外,面试期间要进行体能测试,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自愿参加测试。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情况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测试合格的考生还将于次日上午进行肝功能检查(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参加军检)。请广州以外地区的考生做好在广州停留一晚的准备。

    五、面试中除肝功能检查(军检)由医院收取检查费外,其他项目一律不收费。

 
 
  相关链接
· 高考招生录取工作7日开始  2008-07-03 10:23:56
· 深圳:高考生证件丢失 民警深夜冒雨及时办理  2008-06-13 17:02:42
· 广州:消防支队圆满完成高考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2008-06-12 09:58:43
· 广州:番禺交警在大雨中疏导交通  2008-06-11 15:56:25
· 珠海:交警部门确保高考期间道路安全畅通(组图)  2008-06-11 08:48:29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