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全国县级公安机关评选执法示范单位的通知》(公传发〔2006〕1313号)的部署,广东省各地公安机关通过自评和初审,并经省厅派出工作组进行复核,拟定广东省参加全国县级公安机关评选执法示范单位四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10月26日起至10月31日止。公示期间厅法制处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反映被公示单位的问题、情况(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均不受理)。
联系地址:省公安厅指挥中心2707室 ,联系电话:83111644
电子邮箱:zffwd@gat.gd (公安内网)
广东省参加全国县级公安机关评选执法示范单位名单:
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
惠州市博罗县公安局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广东省公安厅法制处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