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民:
省公安厅经研究,拟为省公安厅警务飞行队申报集体一等功一次,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受“碧利斯”台风影响,7月14日以来,我省韶关乐昌发生严重洪涝灾害。7月16日至23日,省厅警务飞行队临危受命,驾驶EC135和EC120两架直升机飞赴乐昌抗洪救灾一线。在抗洪救灾中,他们飞行94架次,84小时,救出危急被困群众57名(其中有儿童22名和孕妇4名),向坪石、大源、两江等7个镇受灾重镇的13个受灾点投放救灾物资29.1吨。他们发扬排头兵精神,牢记党的宗旨和人民的嘱托,连续作战,在大灾大难前临危不惧,在风口浪尖处大显身手;他们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灾区的群众中间,把生存的希望送到身陷绝境的群众面前,他们不辱使命,出色完成了任务,受到省委领导的赞扬。公安部有关部门为此发来了慰问电。
本次公示自2006年7月28日开始至8月6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来访、来电、来函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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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