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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公示
2005-07-07 17:14:18

广大网民: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为新丰县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为翁源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为翁源县公安局局长谢玉田和新丰县公安局局长孙强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为新丰县公安局政委胡可居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现予公示。

    今年6月中旬,韶关市部分地区遭遇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新丰、翁源等地更是洪涝成灾,险情四出。在这次抗击自然灾害伟大斗争中,新丰县公安局、翁源县公安局的广大民警,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民群众身陷危难之际,听众指挥、团结协作、舍生忘死、不怕牺牲、顽强拼搏、连续奋战,始终战斗在抗洪抢险的最前线,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唱响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

    翁源县公安局长谢玉田同志,新丰县公安局局长孙强同志,新丰县公安局政委胡可居同志,在这次抗洪抢险中,身先士卒,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冲锋在前,指挥若定,他们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分别率领本局的广大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始终冲锋在最危险的地方,出现在人民群众最需要帮助的地方。他们决策果敢,措施得当,行动迅速,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本次公示自2005年7月7日开始至7月11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奖励科来访、来电、来函反映。

    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奖励科的电话:020-83119016,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邮政编码:510010。

    特此公告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OO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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