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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反映新时期广东公安精神风貌电视剧故事大纲的启事
2007-11-01 14:23:59

    为以电视剧的形式更真实、更全面、更集中、更强烈地塑造新时期广东公安形象,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发挥我省公安机关在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中的重大作用,按照省公安厅党委提出的"建为民公安、保南粤平安"的工作思路,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征集反映新时期广东公安精神风貌电视连续剧故事大纲的有奖活动。 

    一、征稿时间自2007年11月1日开始至2008年2月底止;征稿范围包括全省公安系统民警、职工、离退休干部和熟悉广东公安工作的省内外文学艺术界人士。

    二、 征稿内容:要求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广东公安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的精神风貌,体现广东公安在配合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的事迹;体现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为确保香港、澳门回归和双方繁荣稳定,以及在迎接新世纪挑战中,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经济发展为职责的可歌可泣事迹。要求剧本大纲以弘扬主旋律为基调,既体现广东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和脉络,同时又突出表现广东公安的精神风貌,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电视剧能真正了解到新时期广东公安的形象。

    三、其它有关事项:(1)征稿大纲内容要求控制在25到40集,字数约10000至15000字。如认为条件成熟,也可写出分集概要,字数可适当增至25000字;(2)稿件要求用A4纸打印,邮寄署真实姓名及通联处(含电话、邮编);也可通过公安网发电子邮件;(3)省公安厅将于2008年3月对所征集大纲组织专家进行审读评估。对经评估基本符合要求可作剧本创作的大纲,每篇给予5000至8000元奖励(如需作者进行具体创作,费用另加);对有一定参考价值、可供剧本作一定借鉴的大纲,给予3000元至5000元奖励;(4)应征大纲内容不得抄袭,版权自负。省公安厅对征集大纲将严格保密并保护作者著作权。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宣传处转公安题材电视剧故事大纲征集评选办公室收,邮编:510050,公安网邮箱:swr@gat.gd <mailto:swr@gat.gd>)

    联系人:罗炳益、鄢丽,电话: 83111060、83111479(含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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