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这项业务,请阅读下面有关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开展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有什么好处?
机动车抵押登记是指抵押人(机动车所有人)将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作为抵押物,凭借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有效合同,与抵押权人一起向机动车管辖地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的行为。经审查符合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抵押权人持有。抵押登记的车辆,不得办理过户、转入、转出等发生财产转移的登记,车辆办理发动机、车架变更等登记必须由征得抵押权人,即《机动车登记证书》持有人的同意。车辆因抵押合同等债权、债务纠纷造成的财产转移,需要办理有关登记的,必须向公安部门出具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例如:甲方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有的机动车做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甲乙双方签定了有效的抵押合同,并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抵押登记后,如果合同未解除,不能办理车辆所有权变更的过户、转入、转出等车辆登记业务。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需对车辆的所有权办理变更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决或其他证明材料。
将车辆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后,既降级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又满足了群众资金不足情况下的需求。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是车辆管理中一项新业务,中山市作为全国的四个试点城市之一,于1999年开展了这项业务的试点工作。从试点的情况看,群众和有关单位对机动车抵押登记比较满意。从去年的统计数字看,中山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中属于抵押登记车辆的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强。
二、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车管所作为办理抵押登记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机动车在抵押登记期间,不允许其办理过户、转入、转出等发生财产转移的登记,车辆办理发动机、车架变更等登记必须由抵押权人同意,即由《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持有人同意。车辆因抵押合同等债权、债务纠纷造成的财产转移,必须由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如: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新协议、法院判决车辆归属等资料,方可办理有关业务。
车辆管理部门只负责车辆登记,不干涉车辆产权纠纷。
三、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有什么便民措施?
以贷款购买新车形式办理抵押登记,注册登记、抵押登记一并办理,少交费、更省事。
公安部对车辆办理抵押登记有明确的规定,要求车辆已经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和牌证,对于以贷款购买新车等形式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尚未核发牌证,群众需要办理两次登记业务(注册登记和抵押登记)。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省交警总队简化有关手续,实行注册登记和抵押登记一次办理。即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同时,收取抵押登记的所需有关资料,车管所在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归档流程后,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号码,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流程中省去检验和确认车辆流程,这样车管所在办理登记业务中少收取一次验车费用(汽车为35元),但大大方便了群众。
四、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需要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抵押权人为非国家金融机构时,需经公证处进行有效公证。
(六)代理的需有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办事地点: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受理窗口
五、哪些车辆不能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提交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效的;
(二)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不一致的;
(三)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监管的;
(四)产权有争议的和不符合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条件的;
(五)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六、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注销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需提供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对抵押车辆,当抵押权消灭时或者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共同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注销抵押。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所需资料到受理抵押登记的车管所办理手续:
(一)《机动车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解除抵押合同
(五)代理的需有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七、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需要收取哪些费用?
根据计价格[2001]1979号文精神,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向抵押人收取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为每辆次100元,不收取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