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热点问答->出入境管理热点咨询问答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失效、损坏或遗失怎么办?
2006-05-24 11:18:54

问:《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失效、损坏或遗失怎么办?

答: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由于失效、损坏、遗失等种种原因,需要换发、补发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旧证换新证。原持有港澳同胞回乡证的港澳居民,如果需要换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凭原持有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向香港中国旅行社或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领取新的通行证时,需要交回原持有的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因通行证失效、损坏而需换领新证。如果因为通行证失效、损坏而需换领新证的,凭失效或者损坏的通行证、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向香港中国旅行社或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换发新的通行证。领取新的通行证时,交回原失效或者损坏的通行证。如果因为通行证在内地失效或者损坏不能出境的,凭失效或者损坏的通行证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返回港澳的证件,当事人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出境。返回港澳后,再按前述程序申请换领新证。

    三、遗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的,要到香港中国旅行社或澳门中国旅行社索表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遗失登记表》和申请表,凭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就可以申请补发通行证。如果是在内地遗失的,要立即向遗失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并取得报失证明,凭报失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返回港澳的证件。在申领返回港澳的证件时需填写《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身份后,将给遗失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供遗失人出境使用。当事人回港澳地区后,再按前述程序申请补领新证。 

 
 
  相关链接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