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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各类申请要多少分数才能赴港定居?
2006-01-25 16:46:23
  近日接公安部通知,2006年广东省赴香港、澳门定居各类申请的分数线已确定,分数线共分四类: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夫妻团聚分数均为182.6,即2001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为16分。凡达到分数线的申请人,2006年内可按得分高低顺序,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至此,我省所有单程赴港澳定居的分数线均与全国分数线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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