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于五年前出国,现在仍是中国籍。现已回国,想恢复我的户口。我到何处办理?
答:您的情况应属于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按照规定,申请程序如下:1、前往拟定居地市、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例如:荔湾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如果您前往办证中心,请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2、如果您经批准来广东省定居,您应在取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后30天内到定居地的县、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