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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法制机构和职能
2003-08-05 11:27:51

    我省各级公安法制机构是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工作机构,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公安机关提出的复议、赔偿案件。

    广东省公安厅、广州、深圳市公安局设置法制处,其余19个地级市公安局设置法制科,各市辖区、县公安局设置法制科(股)。

    广东省公安厅法制处办公地点: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电话:83119405,欢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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