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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林同志生平事迹
2008-04-10 09:08:25

    李友林,男,1954年4月出生,中专文化,广宁县南街镇人,1980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宁县看守所及横迳派出所指导员,2005年6月调南街派出所工作,是永青社区民警,曾多次荣获个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2007年1月31日早上7时37分,正在南街派出所值班(30日晚值夜班)的李友林同志接到县局110处警电话时,突然腹部绞痛。110处警员了解到李友林同志得病后,立即将情况告知该所值班的教导员陈永健。陈永健等同志赶到值班室后发现李友林同志呼吸困难,生命垂危,速将他送往广宁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生鉴定,李友林同志患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经抢救无效于2月2日早上不幸去世。

    李友林同志自担任南街派出所永青社区民警以来,始终坚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维护社区治安稳定工作中。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工作指导,将群众的满意与微笑作为执法的最高理念,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并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的服务平台作用,积极为群众提供服务,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社区警务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社区工作是群众性工作,平凡而繁琐,但李友林同志能够始终坚持扎根社区,一心扑在工作上,为社区治安稳定作出不平凡的贡献。这几年来,他一直被糖尿病困扰着,单位领导及所领导多次过问他的病情,并叮嘱他要准时看病吃药、注意休息。李友林同志却把自己的病情置之度外带病工作,从未因看病而请假,甚至所领导安排其年休假时,他仍然把年休假的时间用于为社区群众服务和治安防范工作中。

    永青社区地处县城旧城区中心,过去该社区治安形势极为复杂,群众对治安问题反映强烈。李友林同志针对该辖区的治安形势,经常深入群众中了解情况,加强信息收集、认真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切实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他在从事社区警务工作以来,为刑侦部门提供过有价值线索12条,协助破获刑事案件8宗,查处治安案件23宗,调解各类民事纠纷27起,为群众办好事、实事43件。现在社区治安有了明显好转,群众一致表示:“永青社区治安形势有了好转与李友林同志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有了他在社区为我们服务,大家就放心了。

    李友林同志对暂住人员、重点人口一如对常住人口一样一视同仁。在平时登记暂住、开展安全检查、帮教谈心等工作中,以和蔼可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方法,形象化、通俗化的语言,使群众感到可亲、可信、可接受,得到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2006年10月的一天,李友林同志了解到某出租屋住户(是县城某公司员工宿舍)因不注意公德,冲凉房的水从窗缝下泻到楼下住户的厨房。因此造成楼下住户意见很大,经常发生相互吵闹。获悉此情况后,他立即上门做思想工作,首先教育租住人员不要将自己当作“外来人员”,大家在这个社区生活都是一家人,要共建文明住所,共营和谐气氛。随后,他又多次上门找上述两住户协商,堵塞安全漏洞。后两住户和睦相处,并成为好朋友。

    2006年7月份,社区吴宅村有一名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梁某想办理第二居民身份证,李友林知道此情况后立即上门用摩托车搭乘该老人到照相馆照相,随后又帮助其在派出所办理好手续,10月份老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办理好后李友林又亲自把身份证送到老人手中,此举令这名孤寡老人赞不绝口。李友林就是这样一个社区民警,对于群众的求助,始终做到不怕烦、不怕苦、不怕累,从一件件小事中树立起社区民警的良好形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获取社区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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