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炳桃,男,1971年11月出生,广西苍梧人,本科文化,1992年3月参加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参加中山市公安局工作,历任广东韶关市公安消防局班长,中山市公安局预审科、内保科、经侦支队科员,2002年1月起任经侦支队大队长。
黎炳桃同志从警13年来,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无限忠诚、始终牢记宗旨,履职尽责,严格执法,英勇善战,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特别是参加经侦工作以来,他以“严谨、细致、踏实”的工作态度,硬朗的工作作风,顽强拼搏,始终战斗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一线,为打击犯罪、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他直接参与侦破大要案件100多起,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700多宗,指导基层分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500多宗。参与组织侦破了“12.9”特大套汇骗汇案、爱多挪用资金案、“10.30”专案、“7.09”专案等多宗公安部、省厅督办的重特大经济案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得到了各级领导、广大群众及全局民警的一致好评。黎炳桃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得个人嘉奖1次,多次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他所领导的经侦支队第五大队被中山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1次,先后有20多人次立功受奖;他组织、参与侦办的多个专案先后被记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2次。
不用扬鞭自奋蹄
翻开黎炳桃同志的简历就可以知道,他是一匹不用扬鞭的骏马。他从小练就了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品质。曾做过消防战士、预审、内保、经侦民警等,在每一个岗位都是兢兢业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他工作很有个性和闯劲,从不会枕着成绩和荣誉入眠,而是不用扬鞭始终盯着更高的目标奋进。
1990年至1992年,黎炳桃同志在韶关市公安消防消防局服役期间,他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上进,从一名消防新兵很快成长成为一名消防班长、业务骨干。他深知作为一名消防战士,一定要把消防业务技能练好,否则谈什么抢险救援,因此付出的常常比别人多的多,有时为了练好一个动作,几小时不休息一下,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训练,当别人还在午休时,他依旧在一遍又一遍地练习挂钩梯,“付出得多,收获也就大”。他牢牢记住这句话,为练习好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他孜孜不倦,经常利用休息的时间进行训练,膝盖和手因训练弄得青一块紫一块,小腿全是伤疤,光迷彩鞋就磨坏了两三双。在业务评比擂台上,他是长胜将军;在火场上他是一位“烈火战神”;抢险救援中他是一名“救援明星”。他入伍以来参加灭火战斗300多次,其中急难险重的社会抢险救援50多次,成功地从高空、水中、井下、高速公路、悬崖上救出遇险群众20多人,他用自己的热血和青春换得了人民对消防部队的信任,对消防官兵的信任,圆满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1994年7月,年轻的黎炳桃怀着无比的激动和热忱成为光荣的人民警察队伍中的一员。这是他人生的重要转折点。走上公安工作岗位后,他刻苦钻研业务,勤奋学习工作,随着经验的积累,他逐渐由一名“门外汉”成为“行家里手”,由一名普通的民警成为业务骨干。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公安队伍不乏能者,却容不下庸才;警察无闲职,公安无小事”。也正是如此,他当过预审民警、内保干事、经侦战士、经侦大队长,无论是在什么岗位上,他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他把光和热、把美好的青春、把鲜活的生命献给了公安事业,献给了祖国,献给了人民,他用忠诚染红了闪亮的人生。
用“重拳”出击犯罪分子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人民警察的天职,是黎炳桃同志的矢志不渝的信念。
10多年来,黎炳桃同志带领民警先后参与侦破了“12.9”特大套汇骗汇案、爱多挪用资金案、“10.30”专案、“7.09”专案等多宗等重特大案件,经办的案件达100多宗,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亿元。在与狡猾而又凶恶的匪徒面对面的较量中,他凭着自己的沉着机智和英勇无畏,直面挑战,屡立战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成为犯罪分子闻之丧胆的“克星”。
在市局预审科工作期间,他虚心学习,刻苦钻研,认真探讨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律和方法,总结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自己所办理的400余宗案件中,未出现一宗冤假错案。
1994年12月,在办理以黄楚兵为首的全国特大套汇、投机倒把案中,该同志能积极主动的按照上级的要求,仔细分析研究案情,认真搜集证据资料,出色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公安部领导的高度评价。
1998年4月,在参与办理朱邦益特大贷款诈骗案中,该同志担任专案组的兼职内勤,除了要做好专案的大量档案、文件以及证据的收集、归类、筛选外,还能够积极配合做好与上级领导的汇报工作,将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专案人员手中。同时,积极参加对嫌疑人的审讯、取证以及材料的整理、呈捕、移送起诉等环节起到关键作用。
2000年4月28日,我局接广东省公安厅转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公经[2000]387号文件,以及原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副部长罗锋、赵永吉在“关于要求对胡志标非法侵吞公司财产立案侦查”的举报信上的批示精神。原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也在举报信上作出批示。我局迅速成立了以经侦支队(原内保科)为主要侦查力量的专案组(简称“广东爱多专案组”),并指定黎炳桃同志担任该专案组主办侦查员。
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黎炳桃同志机智勇敢、毫无畏惧。如在抓获主要嫌疑人胡志标时,当时该胡身边有多名手持刀、剑等武器的保镖,在附近又有几十名都认识胡志标的群众。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及保证侦查人员的安全,专案组人员共同研究了抓捕行动计划,最后黎炳桃同志和同事们一起按计划对胡志标采取密捕的形式将胡押送上车,带走时其保镖才发现,避免了混乱的局面,并且使工作得到顺利完成。
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黎炳桃同志细致严谨、有条不紊。由于爱多专案组涉案的金额特别巨大,在最初报案的涉嫌金额10多亿元中,专案组人员不辞劳苦,从大量的帐册资料中查找证据,并对广东爱多公司历年来的银行帐、现金帐、以及明细凭证进行细致耐心的筛选、分析和审查,排除了部分报案中不实的数目,使涉案金额下降到两亿元左右。黎炳桃同志在认真的查阅帐册及审查涉案材料时,由于资料众多,单系帐册便有几十公斤,凭证累计上千公斤,要从这么多原始资料中找出涉案证据,黎炳桃同志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革命传统,经常做到废寝忘食,但从没有怨言。为使专案组能早日收集足够证据,早日结案,硬是通过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把上千公斤的原始材料审阅一遍,为专案工作的侦查以及进展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在审阅有关帐册资料中,发现嫌疑人胡志标、林莹用其他公司(实则是胡志标自己开设的公司)名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了近2495万元资金供这些公司使用,并且没有归还,造成了爱多公司经营上的危机。另外,胡志标、林莹还通过职务便利,以业务支出为名,将400多万元转帐到深圳市、珠海市分别以胡志标及林莹的名字购买房屋,以此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
面对行迹多变的“狡兔”,黎炳桃同志不辞辛劳,千里追踪。由于“爱多”案涉及资金巨大,涉及人员及公司众多,涉及区域广泛,黎炳桃同志在担任好专案组内勤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地做好主办侦查员职责,与专案组成员一起,多次到北京、上海、河南等地全国十多个省市进行调查取证及展开对另一犯罪嫌疑人林莹的追捕工作,最后通过细致的工作,终于发现林莹化名杨健后匿藏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一个工厂内,成功地将其捉获归案。
面对狡猾善辩的审讯对象,黎炳桃同志策略精准,应付自如。“爱多”案的两名涉案人员胡志标及林莹被刑拘后,黎炳桃同志发挥其预审职能,对两人进行审讯及组织各方面的证据材料,使其二人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批准逮捕,而且又在规定时间内移送审查起诉。目前,该二名嫌疑人均被依法判刑。
用“严格的标准”自律
在工作中他是战斗员、也是指挥员。作为一个特殊岗位不大不小的带兵人,在队伍建设中,黎炳桃始终认为,从严治警,对班子——要严下先严上、治警先治长,一视同仁;对队伍——规范管理、严治厚待,宽严相济。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要求民警做到的他先做到,在“一岗双责”活动过程中,他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大队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做事难、做人更难。作为一名警察,作为一名党员,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克己奉公,身体力行,用自己的言行默默地影响着民警。从事公安工作多年,他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赶上工作忙了就吃盒方便面对付,多年来的饮食没有规律,胃疼成了老毛病。“公生明,廉生威”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全队民警都以他为榜样,把他当作一面镜子。
用“制度和感情”聚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经侦五大队一队之长,黎炳桃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原则,用严格的管理来建设一支“铁军”。
按照指责分工,五大队是协查、指导大队,负责全支队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受理、对外省市经济犯罪案件的协查和本市基层分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直到工作。由于工作量大、工作涉及案件流程多,接触的对象比较复杂,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制度,五大队工作很容易出现漏洞,民警在工作中也容易出现违规甚至违法的现象。看到了这一点,黎炳桃同志把队伍管理作为首当其冲的工作来抓。
在抓队伍规范化建设中,他制定了“受案、协查、指导” 三大项目12章73条管理规定,持之以恒地抓好民警的内务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机制,他将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印发至民警人手一份。
在党风廉政建设宗,他平均每年为大队民警作党风廉政专题辅导2次,并把党风廉政内容纳入日常学习的重点内容。2003年4月,他与每位民警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状》,主动担起全大队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的情况的监督管理责任。2007年1月,他与大队民警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把每位民警的党风廉政情况与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挂钩。在他的常抓不懈下,大队民警都能做到警钟长鸣、清正廉明。大队成立至今,无一民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无违纪警队”。
在素质教育方面,黎炳桃同志提出了“抓教育强素质”的口号。他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和岗位练兵,提升民警综合素质。大队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题库印发至每位民警,组织民警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他还亲自为大队民警授课,进一步强化《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培训。同时,结合岗位特点开展大练兵,全队民警警务技能全面提高,在支队打字、经侦信息系统应用、射击等多项竞赛宗取得佳绩。
在从优待警方面,他坚持家访、谈心制度,时刻保持与民警家属和个人的情感沟通,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帮助民警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大队民警病了,他亲自送民警入院检查,尽量抽空照料;民警家属失业了,他帮助联系工作单位;民警过生日了,他总会带领大队其他民警一起送上生日的礼物和祝福;民警家庭有其他困难了,他一定跑前跑后,尽力帮助解决……在五大队,他就是民警的精神支柱和坚强后盾。
用“真心和诚心”对百姓
“群众利益无小事,真心真意解民忧”。在黎炳桃同志的笔记本上写着这样一段话。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始终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准则,用一颗赤诚的心去关爱群众,用自己的方式为人民群众默默无闻的服务。
信访工作一直是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的工作。特别2005年5月份以来,随着《信访条例》的全面实施,经侦支队根据省厅、市局的部署及要求,认真地做好信访条例的实施工作,成立了相应的负责集中处理信访问题的领导小组。黎炳桃同志知难而上,负责对支队的信访案件进行集中清理。
作为信访工作,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老百姓,是桥梁,是纽带。“面对心里有冤屈的老百姓,笑一笑,他能心里暖和,踏实。”当黎炳桃同志接受任务时,他如是说。这是工作的艺术,更是真情的流露。
在市局信访部门及支队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黎炳桃同志认真的接待并处理了陈少英信访案、陈光国信访案及李锐豪、杨杏德信访案等各类案件的信访工作。在接访工作中,黎炳桃同志能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耐心、细致地处理信访问题。如在处理陈少英信访案中,陈少英因怀疑自己被骗而多次来到我局,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骗案。但经我队受理后发现,陈少英控告的中山市麦汝华、肖华昶合同诈骗事实,是因为双方在付款、交易方式存在问题而产生纠纷,并不是经济犯罪。但是陈少英不听从解释,多次通过市人大、政法委以及局领导进行信访。经过支队领导及黎炳桃同志做了大量的解释说服,后又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说服工作后,双方最后同意在公安局自行调解处理,解决了双方因付款、交易方式存在的问题而长期信访,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而对于其他信访案件,黎炳桃同志能够做到与信访人的见面,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及说服工作,并对全部信访事项都作出了书面的回复,做到了上访人及市局领导的一致好评。
无私奉献 无怨无悔
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是一项危险而艰苦的工作,但黎炳桃同志凭着对公安工作的无限热爱,将个人的安危得失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扑在岗位上。在他的脑海中,几乎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的概念,只要接到情况报告,他立即闻警而动,家就像一个旅馆,常常是匆匆而回,匆匆而去,一周很难在家中吃上一顿饭。接任经侦五大队重担后,他变得更加繁忙。如果遇上追逃工作,他又会出差追逃近两个月不能回家。长年累月,黎炳桃不知有多少次忍着病痛战斗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一线,不知有多少次忍泪告别亲人,而他只能以一场又一场成功的破案来告慰家人。
为了工作,黎炳桃从来没有后悔过。他说:“我热爱警察这个职业,他给了我乐趣,使我有干劲”。苦于己而乐于人,为了万家安宁,黎炳桃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