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国兴不是什么显赫人物,他只是一名普普通通,但决不会被人轻易忘记的基层警察。之所以不会被人轻易忘记,是因为他始终恪守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非凡的成绩。
他视辖区百姓为父母,扶危帮困、助老携幼,长期照顾辖区内生活困难的老人,为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了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时常换位思考群众所忧所盼,时刻关注解决群众安危冷暖。他爱岗敬业,做一行爱一行,在最基层最平凡的岗位上,快乐工作着,默默奉献着,在他心里装着百姓,装着工作,唯独没有自己。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人,他对百姓是耍心眼、偷工减料,还是一心一意、兢兢业业,在百姓心中的分量有天壤之别。
实事求是地说,廖国兴所做的大多数事情,只是不折不扣地尽其分内之责。他从自身的职业道德出发,把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 利原原本本地“反哺”到为老百姓服务的工作中去。可以说,廖国兴闪光的一生,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立警为公 执法为民”的高尚职业道德。他以高尚的人格力量树立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无私奉献之歌。
从他的身上,我们不难看出,廖国兴始终有着一种执著的践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精神。从他的身上,我们感受到什么是“平凡中蕴含的伟大”。 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回归,体现了党为人民服务的本色。正是有了这种为民着想的信念,才有了一件一件为人民所办的实事。
廖国兴的崇高精神,值得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我们相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全体公安民警一定能够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坚持对法律负责和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专政职能和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统一性,始终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实践者,开创公安工作的新局面。(陈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