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学泽,男,195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督,原任肇庆市端州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教导员。
2006年3月1日下午省厅检查组到端州公安分局巡警大队进行省优秀公安局复检,张学泽同志于当天中午放弃休息准备汇报材料,下午上班后一直在巡警大队参加迎检工作会议,在会议上他还就巡警大队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会议一直进行到16:30 时,会后张学泽同志还继续和肇庆市公安局基层督导组同志就省厅、市局检查组在复检工作中提出的要求和工作意见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一直至17:45分许,正当他要送市局的同志离开,步出办公室时,突然感到心脏剧烈绞痛,出现心脏病发迹象。巡警大队大队长领导、民警以及市公安局工作组同志马上将其送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于3月2日12时05分死亡,院方对张学泽同志的死亡鉴定为高血压引致大面积脑梗塞。
张学泽同志在三十多年的公安生涯中,历任内保科副科长、刑警副队长、队长、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巡警大队教导员等职务。他作风端正,廉洁奉公,工作认真,爱岗敬业、不怕苦、不怕牺牲、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他在任经侦大队大队长期间,为打击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走私、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尽职尽责。在任巡警大队教导员期间,为维护城区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打击“双抢”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特别是2006年“两会”召开前后,他经常带领民警上岗巡逻,为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坚持以队为家,加班加点工作,积劳成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