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仍然是90%以上市民选择的出行方式,公交治安环境的好坏与市民的生活休戚相关。为增强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防范能力,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推出了“乘车防范五十招”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通俗性、趣味性的小常识,内容涉及乘坐公交车辆注意的事项、文明举止,以及犯罪分子常用的招术等,从今天开始,我们的公交民警每天都会为您支上两招,希望对您的安全出行有所帮助。
43 碰碎物品或道具,高额诈赔不要理
真实案例:去年,以刘某为首的一伙人在宝安区公交线上经常以灯管和小电器等物品为“道具”,故意让目标乘客挤碎或踩到这些易碎品,然后进行勒索,有时强行将乘客推下车讲价,致使当事人遭受身心伤害和钱财损失。去年5月,刘某等人故伎重施,用从某酒店捡来的霓虹灯广告字牌行诈,结果被群众举报,公交分局派人将其抓获。
44 黑车蓝牌非客运,拒绝搭乘勿侥幸
非法营运车辆常常是犯罪分子使用的作案工具,广大市民应拒绝搭乘这类车辆。 真实案例:深圳某镇农民王某组织十多辆中巴,招聘司机打手上百人非法经营长途营运,他们诱客上车后索要正常价的百倍车费,然后将车开出几百米之外把乘客赶下车,或转卖给另一辆车…… 在205国道到龙岗路段,外地非法营运大中巴,大肆欺诈群众,抢偷案件屡发不止,司乘人员还与犯罪分子勾结大量使用假钞赎找和由真变假等把戏蒙骗乘客,使无数群众上当受骗。有时警方在一天里接到的有关假钞问题的报案就达十几宗。 (编辑:小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