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6日至31日,珠海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治安刑事警情总数与上半月持平,其中,盗窃警情比上半月下降5.1%(入室盗窃警情下降9.9%,盗窃汽车警情下降10.5%,);诈骗警情下降15.6%。
在道路交通方面,本统计周期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4宗,造成13人死亡,9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7000余元,与上半月相比,事故宗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1.2%、29.2%、53.5%,死亡人数上升44.4%。
2005年1月16日晚23时20分许,香洲区某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吕×瀚(男,33岁)驾驶粤C/C49×8号小型客车,沿珠海大道由东往西行至河排巴士站路段时,与骑自行车的陈×美、王×林及行人潘×东、邱×发生碰撞,造成陈×美、潘×东和邱×当场死亡、王×林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后驾驶员吕×瀚驾驶肇事车辆逃逸。慑于强大压力,肇事者吕×瀚于次日上午向警方投案自首,吕×瀚已被刑事拘留。这是珠海市最近三年多以来发生的第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较严厉的处罚措施,对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处以罚款、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对肇事逃逸者终身禁驾;对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按规定程序处理,切不可逃逸。春运已经开始,珠海市的客运高峰已经来到,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行人横过马路时要主动避让车辆,以确保广大市民能在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中欢度新春佳节。(杨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