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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3月下半月治安警情通报
2004-04-06 10:29:10

  3月16日至31日,珠海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受理案件比3月份上半月下降了2.2%。其中:与3月份上半月相比,“双抢”案件下降13.2%,诈骗案件63宗下降3.1%。

  警方提示:机动车车主要注意加强防范意识和防盗意识,不要因贪图方便而将汽车随意停放,应将汽车放在停车场或有人看管的地方,切记上好防盗锁。同时停车后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汽车内,以防盗贼不仅窃财而且盗车。

  在消防工作方面,3月份下半个月,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5宗,经济损失七万九千多元。

  近年来,珠海市因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占全市火灾的一半以上,警方提醒全市人民要高度重视电气防火,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高温照明灯具要远离易燃可燃物,严防长时间烘烤起火。

  2、电源插座要安装在不燃材料上,要远离可燃物。

  3、电气产品要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要选用优质合格产品,并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4、电气线路要请专业人员设计安装,不得乱拉乱接。

  5、电器设备不得频繁开停,使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

  6、发现电气短路、跳闸等现象,要请专业人员维修保养。

  在交通事故方面,3月份下半月,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50宗,造成6人死亡,5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上半月下降了45.45%和8.77%。

  近段时间多为阴雨多雾天气,路面湿滑,容易酿成交通事故,警方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1、驾驶车辆要注意车速,不要随意变更车道,与前车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减速慢行,遵守信号规定;

  2、行人和非机动车横过路面时,须走人行横道,并左右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穿越绿化带及护栏。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须遵守信号规定;

  3、根据广大群众反映的情况,为了使夜间道路更加畅通,从3月25日开始,珠海市区部分路口的信号灯从晚上23时至次日7时调整为黄闪灯,有效提高了道路畅通能力,但是也发现信号灯控制路口黄闪时段的事故有所增加。据统计,市区信号灯控制路口夜间黄闪时段平均每天发生2宗事故,而调整前信号灯控制路口同时段平均每2天发生1宗事故。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要适应信号灯的转变情况,夜间通过黄闪灯路口时要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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