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6日至31日,云浮市110报警台(122)共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社会服务等电话721起。其中“两抢”案件48起,占6.66%;盗窃案件86起,占11.9%;盗车案件50宗,占6.93%;交通事故115起,占16.0%;其他报警、求助、投诉等422起,占58.5%。
警方提醒:广大家长老师要教育、提醒自己的子女、学生放学或外出尽可能结伴同行,尽量不要在行人稀少、环境偏僻的地方行走,以保证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10月下半月,110报警台共接报城区火灾报警8起,其中山林火灾较为突出。10月19日黄昏时分,云城街道办鹂石村委坑背村后面一山丘发生山林大火,事故造成大片森林被烧毁。
警方提示:现时正处于风高物燥的初冬季节,请市民注意防火,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要擅自带火种上山,外出野炊烧烤要小心使用明火,以免“火烧连营”,破坏城郊的青山绿水,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0月下半月,云浮城区发生多起歹徒砸碎停放在路边小轿车窗玻璃盗走财物的案件,不法分子选择一些随便停放在石材厂区前后或乱停乱放在餐馆前面且无人看管的高级小轿车为下手目标,利用车主离去之机,强行砸碎车窗玻璃后盗走里面财物。18日13时许,事主王先生停放在河滨西路食神餐馆前面的粤W-02985号小轿车被人砸烂车窗玻璃盗走1只手提包,被盗手提包内有人民币8000元和光盘5张。
警方提示:请各位车主不要将小轿车随便停放在无人看管的石材厂区门前或街道路边,离开时要将车上财物带走,以免纳入作案分子视线,为作案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10月下半月,由于近段时间市区河滨路一带因排污工程建设施工致使部分道路封闭,造成其它道路十分拥挤,较易酿成交通事故。城区兴云东路、兴云中路、建设南路、玉皇路等路段交通事故频发。
警方提示:各位司机驾驶车辆要时刻注意车速,不要随意变更车道,与前车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通过上述路段时要减速慢行,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控制规定行驶;行人和非机动车横过路面时,须走人行横道,并左观右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警方特别提醒:请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临睡前要注意锁好门窗,慎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一旦发现不法分子踪迹,要在注意自身生命安全的同时,立即向警方报警。
10月下半月,云浮城区兴云东路、兴云西路、建设南路一带以及城郊牧羊、罗沙石材厂一带发生多起飞车抢夺案件。不法分子经过市区部分繁华商业街道或石材厂前面乘事主不留心之机,驾驶无牌或用物体遮挡着车牌的男装摩托车突然从后面或从侧面驶近身边抢走事主身上财物。
10月28日17时许,事主林先生在罗沙春光石材前面被2名男子(1人穿红色衣服,另1人穿灰色衣服)驾驶一辆红色男装两轮摩托车(牌号不详)从后面驶近身边抢走1只手袋(内有人民币19000元)。
10月31日19时许,事主何先生在罗沙南方毛巾厂路口处被2名男子(体貌特征不详)驾驶一辆红色无牌男装两轮摩托车驶近身边抢走1个手提包。被抢手提包内有人民币18万元。
10月31日10时许,事主郑先生乘搭摩托车经过兴云东路翠亨酒店前面路段时被2名男子驾驶一辆红色无牌男装两轮摩托车从后面驶近身边抢走身上手袋,事主在与歹徒争夺手袋过程中受伤。被抢手袋内有人民币10万元,手机1台,价值1000元左右。
警方提示:请市民及经营石材生意的商人外出时应加强自我防范,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财物,不要让身上财物外露,逛街或乘搭摩托车时要将手提包、挎包等放置在身前或靠近人行道内侧一边,经过黑暗的横街窄巷时请多留心身边形迹可疑人员。
10月上半月,110接报入室盗窃案件突出,案发部位重点集中在城中路、教育路、育华路、南山路、兴云东路等地方的民宅、商铺及宾馆、旅店,发案时间集中在中午、夜晚至凌晨时段。8日18时23分,事主黄女士位于丰收村委包屋村51号的住宅楼被人入室盗走人民币24000元及金首饰多件(价值2500元)。
警方提示:市民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家中,门、窗、排气口等要经常检查,损坏要及时更换,外出时要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要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时住宿人员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临睡前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以防失窃财物。(云浮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