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汕尾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有效警情835宗,比上两周减少27宗,下降4%,其中违法犯罪案件396宗,占总报警量48%;交通事故152宗,火灾事故18宗,群众求助55宗。
一、“双抢”案件。接报41宗,较为典型的案件有:11月17日19时41分,事主在海丰收费站附近被四名男子抢走一辆红色小轿车。
二、盗窃案件。接报64宗,其中入室盗窃22宗,盗窃机动车31宗,盗窃供电线8宗,其他3宗。典型的案件有:11月7日13时47分,彭先生停放在陆河县税局家属区门口的一辆红色峰光125C摩托车被盗。11月8日21时43分,海丰县新宛新和楼二栋502号失窃,被盗走金首饰及现金4000元,总损失约2.1万元。
警方提示:
广大市民外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锁好门户,谨防被盗,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一旦被抢或被盗,要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挽回损失。(汕尾公宣)